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
网友咨询:
请问我和老婆感情破裂,我提出离婚但她不同意,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向法院单方提出离婚申请吗?该怎么办?
北京德和衡(成都)律师事务所李佳洋律师解答:
如果双方无异议就不必上法院了,直接到民政局(结婚的地方)协议离婚就行。
上法院不叫申请,而是诉讼离婚,肯定是单方面起诉的。起诉方为原告,应诉方为被告。
诉讼离婚。你要准备相应的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当然没证据也不要紧。如果一审判决不许离婚,只要你立即再起诉或是上诉。这个行为本身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就是“感情破裂”的证据。
李佳洋律师解析: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我国诉讼离婚中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原则界限。
三、法院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主要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和有无和好的可能。
四、如果一方坚持,而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的,法院会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法院认定为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李佳洋,北京德和衡(成都)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重庆大学工学学士,西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专利代理人、心理咨询师。在知识产权、公司法务、建设工程案件方面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