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李威
昔日情侣未婚生子后,如今闹分手,那孩子该咋办?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八团司法所成功化解一场因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引发的纠纷。
吴某今年20岁,2017年在新疆喀什市打工时与女子胡某相识并相恋,2018年10月,他们育有一子。因两人当时均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今,两人感情破裂,并为争夺孩子抚养权产生纠纷。由于多次协商未果,吴某向四十八团司法所寻求帮助。
在司法所,人民调解员了解到,吴某和胡某都没有正式工作,现已分居,孩子由吴某父母照顾。针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吴某希望到达法定结婚年龄后与胡某结婚,共同抚养孩子。但胡某坚持分手,称要回重庆老家,既不抚养孩子,也不支付抚养费。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并不会因子女是非婚生而免除。”人民调解员对吴某和胡某进行法治教育,讲明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经过人民调解员的明法析理、耐心疏导,双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达成和解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吴某,胡某有探视权且每月支付孩子9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