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我国社会对于婚育的理念一直在不断转变,男女同居的现象越来越多,未婚先孕也不是那么被人诟病了,那么,未婚先孕能办理准生证吗,怎么办准生证?
网友咨询:未婚先孕的怎么办准生证?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孙志强律师解答:
未婚生育的是不能办理准生证的,因为办准生证必须有结婚证才能够办理。
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未婚先孕的准生证办理需要提供的材料:
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孙志强律师解析:
未婚先孕是指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发生性行为而导致女方怀孕的现象。这是非婚性行为的直接后果之一;这里所说的“男女”通常是指双双均无合法配偶的人,尤其是指准备结婚的年轻人;不过也可以是一方有合法配偶的男女。也包括双方有合法配偶的。未婚先孕的,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双方协商为好,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未作任何确定性的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孙志强,党员,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曾任职于政府某执法部门,后做专职律师至今,处理过众多复杂案件,从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56号新时代商务中心10-11楼,15927276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