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我们经常遇见这种情况:
一方出轨或者经常打骂配偶,等配偶忍不了提出离婚时,过错方却怂了,死活不同意离婚。
如果对方真心悔改,不想放弃这段婚姻,日子还有可能过下去。
但是,如果对方特别想过“妻妾成群”的生活,或者因为离婚代价太大等,不愿意离婚该怎么办?
一、想离婚但对方死活不同意该怎么办?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我国合法的离婚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就是我们常说的“登记离婚”,双方对财产分割、抚养孩子等问题协商一致,去民政局办离婚登记。
但如果对方不配合、不同意,就不适用这种离婚方式了,只能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就算对方不同意离婚,但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是会准许离婚的。
所以当对方死活不同意离婚时,我们完全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达到离婚的目的。
二、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你要带这些证据证明材料:
l 民事起诉状2份(可以委托律师起草)
l 结婚证
l 至少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最好有夫妻二人的)
l 小孩的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
l 证明财产状况的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汽车购买合同等
l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主要有这5种证据:(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院收到你的材料后,由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交纳诉讼费用后,回去等通知。
法院受理后,会将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起诉状、证据及其他材料的副本送达给被告。之后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双方经法院传唤后到庭,法院会先安排调解,如果调解后仍存在争议,则进入到开庭审理阶段。
三、诉讼离婚对方拒不出庭该怎么办?
有些人一听配偶要离婚,接到法院传票通知后的第一反应就是逃避、不配合。
但作为提出离婚的原告来说,被告既不配合,也不到庭应诉,甚至躲起来,该怎么办才好?
对于这种情况,法院可以对被告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因为涉及到人身关系的变化,没有被告的意思表示,不能轻易适用缺席判决。
但如果被告明明知道自己被起诉了,却拒绝签收开庭传票,或者签收了开庭传票而拒不到庭,这时法院是可以选择缺席判决的。
这表示被告自动放弃了选择权和话语权,无视法律权威,可推定双方矛盾激化,无共同语言,无法沟通。
因此缺席判决离婚是合乎道理的,毕竟谁也不愿在又痛苦又离不了的婚姻中消耗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