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男女双方都要对对方忠诚,绝不能做伤害对方感情的事情。这不仅是《婚姻法》中规定的,也受到道德的制约。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脚踏两只船并不少见。在这里,我不得不提醒我的朋友们,婚姻并不容易,它是可以做到的,也是可以珍惜的。生活中,因婚外情捐赠财产引发的纠纷备受关注。因此,如何追回通过婚外情捐赠的财产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也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
今天来到 《律师帮帮忙》 求助的王女士,与丈夫多年的婚姻毁于一旦,两人辛苦存下的存款却不翼而飞。如今已经离婚的王女士能否要回原本就该属于她的钱款呢?王芸律师和蒋松律师,将帮王女士支招,依法维护其权益。
案例回顾
王女士和她的丈夫结婚多年了。从最初的贫困到如今的小康家庭,他们一起努力奋斗。王女士一直觉得自己的婚姻生活平静而幸福。然而,就在她以为可以享受幸福生活的时候,她发现自己辛辛苦苦换来的财产不见了。
这对王女士来说是一个晴天霹雳。她从没想过丈夫会在外面有情人,她失去了夫妻多年辛苦积攒的全部积蓄,共计200万元。对于丈夫的行为,王女士无法容忍。2020年1月,她和丈夫同意离婚,并分割了婚姻财产。
王女士说,丈夫在外面是他的情人,费用分三笔。一是购买家具电器及相应的日常开支,花费12万元,全部以现金支付;一是投资32万元投资儿童服装店;还有一个关于股票交易的协议。
那么,这三笔费用全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属于王女士。现在和王女士离婚了,她越想越觉得应该退还自己的押金。她希望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已经是前夫的丈夫,她也希望能好好相处。那么王女士能满足她的要求吗?让我们看看律师怎么说。
律师支招
听了王女士的陈述后,王伟律师表示
王女士的前夫在婚姻中出轨,并将夫妻双方的积蓄用于第三者。男方已经构成了婚姻中的“错方”。王粲女士对夫妻共同财产要求更多。至于加分的具体份额,就看法院怎么判决了。
对于王女士提出的股票交易协议,王云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前夫与第三人签订的股票交易合同有效,但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王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王粲女士至少收回了一半的股份。
根据王女士的陈述,宋江律师表示,案件起因是离婚后财产分割。王粲女士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第三人为被告。王女士的前夫可以列为被告或第三者。如果证据属实,法院将判决第三人将她的份额返还给王女士。
据王女士说,她的前夫用她丈夫和妻子的积蓄以及三笑开了一家儿童服装店。根据宋江的说法,这笔钱还不确定。前夫和三笑是合伙关系还是借贷关系还需要进一步的证据证明。律师认为,该笔款项应属于借款关系,前夫有权处分其一半的款项,而另一半则侵犯了王女士的财产权益,因此女士提起相关诉讼,要求收回自己的财产。
目前,王女士需要在律师的帮助下整理现有证据,然后单独收集证据,固定证据。律师认为,王女士的情况肯定会收回她自己的那份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