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纱》是一本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著作,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19.8,页数:239,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面纱》精选点评:
毛姆太厉害,把女性心理活动写得那么细腻,女主因为年龄大和父母压力找了个一个不爱的人结婚,男主知道却继续。好多经典台词:“你不能要求一个女的拥有她不具有的品质,我从小的生活环境就这样”,“如果女人不爱一个男人,那是男人的责任”,“女人不会因为一个男人的道德而爱上他”,“我知道你愚不可及,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轻浮,但是我爱你”,女主始终没有爱过男主,女主想尝试敞开心扉,男主始终没有,互相折磨,最终男主病死他乡,女主回乡开启新生活。
你以为你变了,其实你从未改变,你以为的改变只是想变而不得的自我安慰罢了。
觉得书的结局相比电影更现实 更符合人类本来的欲望 那种与责任感对抗最终还是会占上风无法抗拒的欲望 沃尔特的人设也太迷人了吧 洞察自己妻子的一切愚昧丑事 但仍旧爱她 我觉得小说在他们去湄潭府那段可以多花些笔墨写夫妻二人的思想交流对话 当然以旁人第三者的角度来叙说吉蒂的丈夫是多么的高尚善良也显得很必要 唐森最后说的那两句话我印象蛮深的 “人的心不会为眼睛看不到的东西而难过”和对吉蒂说出自己丑恶心声的真话“你穿着丧服更好看”尽管这样的人卑鄙 但我觉得现实世界中却很多呀 有多少夫妻不是完美陌生人呢
毛姆的文字很美也锋利 故事一开始特别吸引人,没想到经典文学竟然是讲的出轨的故事。但读到后面我更希望看到男女主角的互动,可是实在太残忍,一直都很冷漠ಥ_ಥ。 我看了下好像经典台词是男主对老婆说的 你虽然无知blablabla但我依然爱你。我真不觉得这句话有什么好,感觉太丑化女性了。
心烦,是好的那种烦。
毛姆对女性的刻画让人不觉得他是个男性作家。
印象中,当时买的是一本英文版的毛姆,第一次听说毛姆是《月亮与六便士》,但看的第一本却是《面纱》。作者冷静的描写着女主人公在自我救赎这条道路上是如何艰难前行的,与其说是小说,到更像是那种纪实小说。个人见解。
书比较残酷,也更真实;电影改掉了结局,比较温暖。很奇怪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段有名的表白,而是Walter死时那句The dog it was that died.最后女主竟然还跟Chalie Townsend……气死我了!
不是一般的爱情故事 有情人终成眷属不一定是最好的结局 现在微博上人人都在说的女孩子要独立毛姆在这本书里已经谈过了 这也是我读过的第一本英文原著
他面庞清秀,诚实可靠,才华出众,可她就是不爱他。 她终究不爱他,他抵死不原谅。
《面纱》读后感(一):关于成长与蜕变
毛姆对于女主人公的描写真的是真实而又刻薄。尤其是女主从湄潭府回到香港后,住进了出轨对象家中并且再一次与查理翻云覆雨并沉醉其中,这一段的编排真的是出乎我的意料。我本以为这时她已经完全觉醒,拒绝查理夫妇的好意。当然这样的安排让女主的形象更加生动真实,我很喜欢,也很是佩服。
我们不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年岁的增长而自动成熟起来的。人总是要经历一些事情,经历一些人,才会由内而外的产生影响,从而蜕变。
《面纱》读后感(二):一个真实的女性独白
凯蒂从一开始就不喜欢瓦尔特,只是在那个尴尬的年纪,她没有更好的选择。她来到了香港,遇到了唐生。这才让她真正活起来。她变得有生气,对生活也充满了幻想。但是她违背了伦理,她要接受出轨的惩罚。她是真的爱着唐生的,去湄潭府的路上她都在想着他,晚上做梦都会哭湿枕头。不论唐生多么的不好,但是他就是凯蒂爱的那个人。她心中就想嫁给这样的人,开心地过一辈子。湄潭府的瘟疫她是不惧怕的,瓦尔特把她带进来也是为了送死。但是修女的无私奉献,让她在漫无目的的日子变得有意义。她开始想换一种生活,但是她又发现怀孕了,孩子不是瓦尔特的。她在经历过生死的考验后,变得坦诚了,她直白地告诉了瓦尔特。瓦尔特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她又回到了香港。一切都那么熟悉,她觉得只是出去转了一圈,现在一切又回来了。她本质上还是那么喜欢声色犬马的人,也拒绝不了唐生。只是这一次她有了一种正义感,让她不能面对自己的内心,最后远走故乡,离开她喜欢的环境和人。
凯蒂没有错。作者就是把一个真实的物质女摆在了读者面前。你可以唾弃她,也可以可怜她,但是她就是很真实地存在着,活灵活现。
《面纱》读后感(三):别揭开这华丽的面纱
很难得买到的国内出版的英文原版书,价格非常便宜。中间有一章的最后两行重印了,不过问题不大。一开始我以为这是个爱情故事,看完才知道是个女主的个人救赎之路的故事。
可是真正触动每个人的,是善良、敏感、固执、最后让自己死于瘟疫的Walter。
一直不明白“面纱”是什么意思。于是搜索到了雪莱的诗 Lift Not the Painted Veil Which Those Who Live
Lift not the painted veil which those who live
Call life:though unreal shapes be pictured there,
And it but minmic all we would believe
With colours idly spread,--behind,Lurk Fear
And Hope,twin Destinies;who ever weave
Their shadows,o'er the chasm,sightless and drear.
I knew one who had lifted it--he sought,
For his lost heart was tender,things to love,
ut found them not,alas!nor was there aught
The world contains,the which he could approve.
Through the unheeding many he did move,
A splendour among shadows,a bright blot
Upon this gloomy scene,a Spirit that strove
For truth,and like the Preacher found it not.
中文翻译是这样的:
别揭开这华丽的面纱
别揭开那些活着的人们称之为生活的华丽面纱:
尽管这都是些不真实的假象,
但却模仿着我们所相信的一切
而随意地涂抹上颜色,在其背后潜藏着恐惧
和希望,交织着不同的命运;谁曾将
他们的影子编织在那幽远的深谷中。
我认识这样一个人,他曾揭开这彩色的面纱,他在寻找,
他迷失的心灵是如此柔软,令他不懈追求着他爱的归宿
但却未曾寻到。唉,这世上已无一物
能够寄托他的爱。
他行走在沙漠的人群中,
就像是无边黑暗中的一片光辉,灰暗画面里的一块明斑,
他拥有一颗追寻真知的灵魂,
但像那传道者,也无法寻觅它的踪影。
故事的开始,像所有翩然于浮华生活中的人们一样,Kitty虚荣、自私、愚蠢,在华丽面纱中无知地快乐着。Walter清醒而无可奈何,明知虚荣的人性暗藏毒液,却仍飞蛾扑火般爱她。其实Human Bondage里的菲利普何尝不是如此,幸好毛姆给了他一个相对平静完满的结局。
迟钝如我,也无法避免地被Watler的死难过,也许过于清醒和敏感的人也过于脆弱,不适合活在这个污浊的世界。死可能是最好的也是唯一的解脱。
他最后一句话是:The dog it was that died.
那是戈尔史密斯的《挽歌》的最后一句。
原诗是这样的:
AN ELEGY ON THE DEATH OF A MAD DOG
y: Oliver Goldsmith (1728-1774)
OOD people all, of every sort,
Give ear unto my song;
And if you find it wondrous short,--
It cannot hold you long.
In Islington there was a man,
Of whom the world might say
That still a godly race he ran,--
Whene'er he went to pray.
A kind and gentle heart he had,
To comfort friends and foes;
The naked every day he clad,--
When he put on his clothes.
And in that town a dog was found,
As many dogs there be,
oth mongrel, puppy, whelp, and hound,
And curs of low degree.
The dog and man at first were friends;
ut when a pique began,
The dog, to gain some private ends,
Went mad, and bit the man.
Around from all the neighboring streets,
The wondering neighbors ran,
And swore the dog had lost his wits
To bite so good a man.
The wound it seemed both sore and sad
To every Christian eye;
And while they swore the dog was mad
They swore the man would die.
ut soon a wonder came to light,
That showed the rogues they lied;
The man recovered of the bite,
The dog it was that died.
没想到最后死的竟是狗。
因为疯的不是狗,披着华丽外衣的“好心人”才是剧毒。
《面纱》读后感(四):因为我爱你,所以我鄙视我自己
这本书最令我赞叹的不是情节,而是毛姆作为一个男人把女人心理活动的细腻感和他把女人的情感变化过程把控得无比精准。
第23章
最喜欢的一段“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志向俗气平庸,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我知道你不喜欢智慧,所以我表现得尽可能的愚蠢......
这样的爱听起来太隐忍,但我能感同身受。
在某种情境下,如果爱上了学识不是同一层面上的人,我会把自己放在一个谦卑的姿态,只是为了不让对方觉得自己处于高处高不可攀,为了让对方可以轻松自若,所有关于自己的专业领域的话题都有所保留。有时候宁愿对方看不到你的学历和志向,看到自己热爱生活和最关键的——很用心地“ in Love with you”就够了,其他不重要,只要喜欢的人有所回应,相互喜欢,低到尘土也没关系——这一方面我和Walter是相似的。
可是现实比小说残酷,总有些人开始的时候热情殷勤,当得到了却不去珍惜,不是所有的付出都有回应。Kitty,只因为Walter爱她,所以一直无视他的优点和他的真诚,却把情人Charlie的四肢发达无知自我当做魅力,使得Walter跟现代的"舔狗"概念一样。可是,怎么能因为钓到手了征服了对方,然后就看不起对方,不理会对方的感受呢? 可能这样的人是愚蠢的。
聪明的人更懂得如何判断什么样的人值得珍惜,什么样的人不值得;愚蠢的人才会把对方无条件的“心甘情愿”当做“理所当然”,可能对于他们来说,容易得到的东西=廉价的东西,他们把“人”物化了。
这里的“聪明” 和“愚蠢” 跟学历学识专业技能是无关的,是一种对生活的领悟能力。如果聪明的人爱上愚蠢的人,真是场灾难。既然得不到任何回应,聪明的人应该意识到对方不值得,及时止损,安静地离开,不强求。
第36章
在Walter知道Kitty出轨之后,虽然他们一直维持表面的和平,但他再也没正眼直视过她,他的语言里全是不屑与敷衍的礼貌。是的,被深爱的人背叛后,他的心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而Kitty呢,被情人抛弃之后,虽然已经看清了情人虚伪自私卑鄙的本性,还是会在晚上哭泣着在心里一次次原谅他并且为他找借口,还希望他能回心转意。
真是应了一个没有可靠数据来源的统计:大部分情况下,当男人发现心爱的女人是个绿茶婊之后,会很理性地放弃;而女人,当知道自己爱的原来是个渣男,她还是会很长一段时间继续爱着他,情感上无法割舍。
我很清楚,自己对生活对情感自己的最大优点是真诚,特别不能允许别人鄙视这种在当今社会保持得相当不容易的品质,也不能容忍玩弄自己感情的人。很可笑的的是,自己也像Kitty,明知道对方不在乎自己,还在挣扎着回忆对方的一些好来欺骗自己,祈求不珍惜自己的人能回心转意,自己何尝又不是个蠢人呢
所以,'' I despise myself, because I loved you"----这是Walter的台词,简短有力地说出了两个人的悲哀:因为我爱你,才没有理性看待你的优缺点,才意识不到你是多么的不在乎我,我不怪你,我只怪自己愚蠢,所以我鄙视自己。
这是世界上最卑微的话了,发现自己曾经喜欢的人原来是这等货色,对喜欢的人失望,对自己更失望,最后还是把所有责任都揽在了自己身上。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心里有股哽住喉咙的难受感,大概只有受到过很大情伤的人才能说得出口这样的话吧,鬼知道作者经历了什么。
第47章
Kitty的精彩回应“既然你知道我平庸、轻浮、俗气,为什么还要选择我?我的成长环境促成了我的性格,我并没有掩饰自己假装成一个高雅的人。”
Kitty的一个优点是,她不喜欢看画展和交响乐,喜欢八卦喜欢派对喜欢风趣四肢发达的男人,她俗气,但她并没有掩饰自己、矫揉造作和装腔作势去扮演一个高雅讨喜的女人。所以,Walter既然选择她,不应该责备她并且在她身上找她没有的特质。
渣分两种,一种是内外统一的,另一种是外表正直、内在渣成粉末的。大家都会认同,宁愿和真小人做朋友,也不愿遇到假君子。但现实中假君子更多,无论多小心,防不胜防。特别是在网络,营造人设的成本太低,见面时间太短容易让人判断失误,后面变脸的反差很大,失望也极大。
有时候很愤怒,这些人有良心吗?还是说,他们会为自己找托词,假装自己没有伤害他人,也就不会内疚?无法理解,只能希望在豆瓣这片净土,人们能真诚地扮演自己,别戴面具。现实生活已经很累人了,为什么上网冲浪还要演戏?
第63章
在Kitty在夜里被叫醒我就知道是时候了,一直留着63章不想看。
Walter终于死了,很久没有看书看到掉下眼泪
quot;This is a pretty kettle of fish." 真是一团乱七八糟
quot;The dog it was that died" 死的是那条狗
原本是为了报复Kitty,想着和Kitty一起来瘟疫区一起死。结果,死的是他,一条乞求爱的狗,最终也得不到爱人的爱。
Kitty尝试在最后请求Walter的原谅,希望他能不要带着怨恨离开,但小说里的Walter直至最后都没有原谅她,他知道Kitty从来都没有爱过他,虽然所有人都喜爱和赞扬Walter的品格和医术,在偏远的乡村,他们相依为命,她对他好,尊敬他,但她从没有爱上他,他心理是清楚的
Walter已经没有恨她了,遗憾的是,他明白了。无论自己多优秀、善良、真诚,也无法打动不爱自己的人。如Kitty所说 “As if a woman ever loved a man for his virtue”, 不会因为对方是个好人而爱上ta。
爱情真是种微妙又复杂的东西,爱而不得,得而不惜。为什么有那么多若即若离、痴迷执念的苦,也许正因为爱情甜蜜又难得,人们才会乐此不疲地费心追逐吧。相爱太难了,双方同时都看到对方的某些闪光点,为这些闪光点所吸引,并且在对的时间和情景。我常默默羡慕,朋友圈中陆续宣布结婚的朋友,他们这是有多辛运,在茫茫人海找到对方,并且相互为对方所着迷,要怎样才有如此的勇气一辈子守护对方的闪光点?
没有了大城市多姿多彩的舞会生活和流言翻飞的八卦,在一个艰苦朴实、死亡围绕的乡村环境中,在和Walter、Waddington和修女们的交往过程,还有对中国贫苦人民的观察,Kitty感到自己真真切切处在异国的瘟疫灾难里,她思考了很多关于男人女人、死亡、博爱的东西,甚至神灵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这些没有现实意义的东西,在无形中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她。
第80章 finished
小说里的Kitty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样,在经历了灾难和丈夫的离世后,果断变成独立自主的女性,而是有一次倒入渣男Charlie的怀抱。她懊恼、悔恨,深知这是不对的,但她的意志力抵抗不了渣男的魅力,她最后也只能选择物理隔绝这种关系继续下去。她独自飘过印度洋,踏上了归家的路。
故事的结局是我意料之外的。
这些经历让Kitty能快速地去解读对方的肢体语言,她在父亲身上找到了一些和Walter相似的闪光点。从前的她只是把父亲当做一个赚钱养家的机器,她最后哭着恳求父亲给自己一个机会去学着爱他。这就是Kitty的蜕化了,并没有惊为天人的大事件,毛姆是如此细腻无声无息地结束了这段蜕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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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面纱》更倾向于讲一个肤浅庸俗的女人如何救赎自己的灵魂,从头到尾的线索都是围绕女主展开,不仅仅是说爱情,甚至修女们比Walter或Charlie出场的章数更多。小说的Walter最终也没有原谅Kitty,而是选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自杀,来解脱。换一句话说,Walter是殉情而死的。
而电影版的《面纱》更倾向于讲述一段理想化的爱情,这对夫妻如何在灾难面前打破壁垒并发现以前没有留意到的双方的闪光点,两个人都是主角,大致剧情没有变化,Walter最后原谅了Kitty,Kitty毅然断然拒绝了Charlie,没有小说那么苦涩,更容易为普罗大众所接受。
常听到一些评论说某某影视剧远比不上小说原版,其实两者是无法对比的。
一是,两者表现的方式不一样,画面布的一个场景,也许只是一帧而过,观察得到多少全靠观众,而小说里场景描述若是满满的几页文字,读者可以一字一句慢慢地想象和吸收,因此小说会显得更有细节。
二是,影视版更像是小说原版经过导演、编剧、演员、布景化妆服装等工作人员的解读,相当于观众在看一个大团队的二次翻译,并且可能还惨杂商业、资金、票房压力等因素,而不像小说仅仅由作者把控全局。所以二者放一起对比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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