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是有效证明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在一段婚姻中女方如果认为婚姻关系没有存续下去的必要,就会提出离婚,但很有可能遭到男方的反对,甚至男方还可能将结婚证藏匿了起来,让女方不能顺利的离婚,给女方提起离婚诉讼设置障碍,那么结婚证被男方拿走了怎么起诉离婚呢?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接下来华律邀请张媛媛律师为您解答。
问题一:"结婚证被男方拿走了怎么离婚?"
张媛媛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如双方仍能够协商离婚的,那么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领取结婚证之后,如果双方对离婚各项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无法协商补领的情况下,女方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民政局可以查到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下来民政局盖章,然后女方拿着婚姻关系证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问题二:"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
张媛媛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具体包括:
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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