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果跟小Z是在去越南的旅行团里认识的。
那时,她刚失业,他刚失恋,都是一个人参加的团,而旅行团里的其他人要么是情侣,要么是家人,就他们两个落了单,所以两个人很自然地就结成了一对.
两人互相帮忙拍照,游玩的时候走在一起,晚上自由活动时结伴去大排档吃宵夜,聊天……
到旅游的最后几天,团里的人就都在开他们俩的玩笑了,说“男未婚、女未嫁,干脆凑一对得了,也算是这次旅行团的成果。”
果果偷眼看小Z,他只呵呵笑着,不置可否。
说实话,果果对小Z很有好感,有人说:“旅途是考验情人的最佳途径。”恰恰是小Z在旅程中表现出的体贴、细心、好脾气,让她怦然心动。
果果觉得小Z应该是不讨厌她的,在旅行的7天里,他对她很好,而且什么话都跟她谈,包括他跟前女友的事情。
旅行回来后的第四天,小Z给果果发了短信,问她在干吗,接着两人你来我往大概发了几十个信息,果果最后回一条:要不出来见个面吧。
两人约在了中环广场的星巴客见面,没有了异国他乡的背景,两个人都有点局促,似乎也变陌生了些。当天晚上有些冷场,小Z的话不多,果果也觉得兴味索然,想自己可能是自作多情了,人家根本就没那意思。
可是那之后,小Z却突然热情起来,经常约果果吃饭、看电影,有时也说一些暧昧的话,果果本来就喜欢他。
两人进展得很快,不久之后,就发生了性关系。
接下来,算是进入了他们关系的稳定期,小Z有时到她这里来过夜,她有时也去他那儿。
谈恋爱的这段时间里,果果还没找到工作,存下来的钱也花得差不多了,而小Z一个人住着一套2室1厅的房子,果果就提议把她租的房子退了,搬过去跟他一起住,既把租金省下来,同时还能照顾他的生活。
想不到的是,小Z居然拒绝了,说什么婚前同居不好,他愿意每月贴补果果一些钱,让她租房子和慢慢找工作。
果果听了很气愤,问他:“那你说说我们俩的关系,我算什么,是你女朋友吗?”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是。”
果果说:“既然是你女朋友,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我不相信一个认识3个月就可以上床的男人居然会保守到无法接受婚前同居!”
一向好脾气的小Z,却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说:“随你怎么想吧,我不想管,你也不要逼我!”说完就扬长而去,把果果气坏了。
现在两人仍然在冷战中,小Z虽然有发短信来道歉,但涉及到要不要住在一起的问题时仍然死不松口。
其实,果果觉得自己倒没有脸皮厚到一定要跟男方住在一起的地步,她只是很不爽他的态度。她觉得,正常的男人都不会有这种反应,所以果果现在怀疑的是,小Z与前女友还没断干净,怕跟她住在一起让前女友发现。
因为相处这么久,他从来没带果果见过他的任何朋友和熟人,也不喜欢她去他公司找他,有时小Z跟朋友聚会唱K,果果想跟着一起去,也会被他以种种借口拒绝掉。果果越想越觉得他肯定是对前女友还没死心,不带她见朋友也是因为他怕圈子里的人知道他交了新女友,然后告诉他的前女友。
这种想法折磨着果果,让她很痛苦,她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太多心了。是继续这样以他喜欢的方式交往下去,还是去问个一清二楚看他跟前女友是不是还藕断丝连?
说这个例子的意思是:未婚又单身的男人,遇到看对眼的情况,倘若是毫无顾虑的,一定会迫不及待地自我推销。
要是他迟疑或者并不热衷,大概背后多少都有些难言之隐。而在男方不够主动的情况下,你强求来的感情多半会半途而废。
排除个性因素,一开始就对你并不热衷并不热忱的人,到后面更加热不起来。他们最擅长的是用温吞水的态度,倚熟卖熟,靠着你对他的情感投入而变相胁持你继续付出。
女人和男人不同,生理结构的不同决定一切的不同,不管果果有多喜欢小Z,他们未免也发展得忒快了点。
有一个著名的理论:存在时间越长的东西,继续存在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当然,并不是所有东西都可以用时间来衡量的,但是我想对于大多数女人而言,都会希望和心爱的人白头偕老吧。
所以我们应该把纯谈恋爱时间拉长一点再拉长一点,控制一下状况,好过迫不及待。
等到对这个人有更多的了解,至少见过了亲戚朋友,有进一步的关系之后,再做正式交往的打算。
在此之前,把声明和一切改造工作都做好,让对方了解你的价值观、世界观以及对未来的打算。
至少在我自己而言,只要觉得一个男人不适合做我孩子的父亲,就绝对不会和他发生关系,这是的对待感情的态度。
姐妹们如果依照这个准则来行事的话,一定会少受伤害,至少不会闹出这种愿意和别人同居(还不是结婚!)都被拒绝的笑话。
从果果和小Z后来的相处中可以看出:很明显他并没有把她当做唯一,没有以她为荣。
不要低估了男人的虚荣心,若是一个男人以自己的女人为荣,他一定会迫不及待地昭告天下。
果果可以设身处地地想想,自己的荣耀,自己身上的闪光点,是不是永远都巴不得众所周知?
只有暗疮隐疾和不光彩的部分人们才会藏着掖着。
恕我直言,现在的果果就是小Z的暗疮隐疾。
目前的办法,就是明确表态,然后断绝性关系,再也别理这个人,除非他完全改过自新,否则,就当做什么都没发生吧。
离开一个Mr.Wrong,就会离Mr.Right更近一步。我想,这大概是我能够想到的送给果果的的一句话。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