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本应该和和美美,但是,有一些夫妻从结婚时起,就常常出现矛盾。只要出现意见不合的时候,就大打出手,最终导致很多暴力事件的发生。在发生家庭暴力后,受害方如果想要离婚,应该怎么做?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二、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
根据家庭暴力的不同表现形式,大致分为五种类型:
肉体摧残方式
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揉、拳打脚踢、掐脖子、扇耳光、开水烫、火烧、用刀具割捅身体或器械击打伤害。甚至故意杀害、伤害、重度殴打、冻饿、性摧残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
精神迫害方式
用恶意威胁、恐吓、辱骂、猜疑、贬低、故意刁难等手段干涉家庭成员的自由行动,从精神上长期伤害家庭成员。限制家庭成员与其他异性来往等;捏造谣言,肆意宣扬谣言,或者是实施一些冷暴力等。
性虐待方式
违背家庭成员意愿强迫其进行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性行为方式,造成家庭成员性器官损伤,或强迫拍摄、录制淫秽视频。
虐待体罚方式
如有病不给妥善治疗等,且长期如此。如对家庭成员罚跪、强迫家庭成员过度劳动;进行禁闭、限制行动自由等惩罚。
经济虐待方式
剥夺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限制家庭成员的花费,强占家庭成员的收入,扣留身份证等证件。禁止家庭成员外出工作,禁止求医等。
三、遭遇家庭暴力该如何处理?
夫妻间要是因为一方家暴而想要离婚的话,一般也是先由双方协商离婚,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则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方可以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医院的病历、报警记录,还有以前发生家庭暴力的相应证据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程序为:
写离婚起诉状;
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
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
《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搜集家庭暴力离婚的证据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要向法庭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家暴的事实:
遭受暴力侵害后,受害人应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
公安的出警记录。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以及公安的出警记录等可作为证据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告诫书可做庭审证据。反家暴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公安机关处理以后,如果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公安机关将进行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家暴受害者向法院提交的离婚诉讼,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可成为法院审判家暴离婚案件的证据。
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人的证言。
伤情鉴定意见。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同时可以进行伤情鉴定,由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作为家暴的证据。
照片与视频。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存在暴力的家庭里面,一般想要协议离婚是不怎么现实的,此时最好的维护自身利益的办法就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因此,非过错方要在离婚纠纷中要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一方面防止夫妻共财产被对方转移,另一方面在诉讼过程中要要求经济补偿,在财产分配上要求过错方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