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存在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情形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那么,证明夫妻分居满两年的常见证据有哪些?
一、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三、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的方式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五、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与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且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