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多岁老夫妻,丈夫有退休金,妻子无业无收入。丈夫不给生活费也不回家,我该怎么办?丈夫有义务给我生活费吗?他不给怎么办?
A3:
你好!丈夫有义务给无收入的妻子生活费,如果拒绝支付,可以向所在街道、社区等求助,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婚姻法》第三条、第二十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夫妻有相互抚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该扶养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精神上的慰藉及生活上的照顾等。另外,法律还禁止家庭成员间的遗弃,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根据你的陈述,妻子年老无工作,也无收入来源,无法依靠自己的能力生存。丈夫有固定的退休工资收入,有义务对妻子的生活予以补足支付生活费,履行扶养义务。对于丈夫不回家且不支付生活费的行为,妻子还可以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或街道有关部门反映,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丈夫支付扶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