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不需要民事责任,但可能存在刑事责任。
先说刑事责任吧,就是重婚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的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人构成犯罪的,必须符合“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情节。
现实中很少登记结婚,可能更多的是事实婚姻。
毕竟重婚类型登记太难了,民政局也过不去。所以有很多事实婚姻,只需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但是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说实话,是很少见的。婚外情都这么嚣张。
在说民事责任吧:第三者不需要负民事责任。
重婚罪之所以构成犯罪,是因为它破坏了我国的婚姻制度,而不是侵犯公民的特定权利。
如果要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前提应该是第三人侵犯了相应的民事权利。
那么如果是破坏他人家庭的侵权行为,侵犯了哪些权利呢?夫妻权利?
最多让一方违背夫妻双方的忠诚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应当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也就是说,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是出轨方,而不是情妇。
因此,承担民事责任的应该是出轨方,而不是情妇。如果你控制不了自己,就不要怪别人勾引你。毕竟外因要由内因来作用,内因是决定性的。
而且,如果是单纯出轨导致的离婚,即使离婚,如果不发展到同居,理论上在财产分割上也不会有任何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