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丈夫去世后,立了遗嘱,把所有遗产留给了第三者和私生子。二审判决后,最终认定遗嘱因违反公序良俗无效,遗嘱继承适用。大家对二审法官判决遗嘱无效,剥夺了第三人的继承权评价很高,但对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却非常不满。针对上一篇文章中大家留言最多的问题,我们来详细说说。
第一,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是有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明确规定的。所以从法律上来说,私生子确定能够享有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在我国民法典中被称为非婚生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伤害、歧视。
非婚生子女由不直接抚养的生父或生母承担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二,原配是否可以直接以重婚罪起诉第三者?
你可以起诉,但你赢的可能性很小。
重婚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或者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实际与他人共同生活。
本案中,丈夫已经去世,第三人与丈夫之间不存在合法婚姻关系。要认定重婚,只能以夫妻名义同居,但要证明几乎全是漏洞太难了,第三者可以说丈夫一直欺骗自己单身,或者说他们只是偶尔来来去去,而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
以上,虽然我们可以起诉,但是很大概率是浪费时间,重婚很难判断。
第三,小三破坏他人家庭是否可以用破坏家庭罪起诉她?
不幸的是,这是不允许的。目前,只有一种犯罪可以适用于破坏婚姻。明知是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同居或者结婚的,是破坏军婚罪。我们普通人的婚姻没有这样的保障。
以上,我整理了上一篇文章评论区最常提到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给出了答案。如有任何意见或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我是一只法律狗,时不时更新,关注我,带你了解一点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