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武汉一男子婚内出轨后,给妻子写了一封保证书:如果再犯罪,就“净身出户”。2016年,两人签约《婚内财产协议》。2020年,法院裁定允许他们离婚。但是男方已经将婚内买的车卖了,法院判决财产协议有效,所以男方需要将卖车款支付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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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武汉女子张女士与李相识,同年12月登记结婚,生下一子。婚后,他们买了房子和汽车。在婚姻早期,夫妻关系是可以接受的。2015年起,李出轨,双方经常因家庭生活、孩子抚养等事宜发生争吵,导致感情疏远。
2015年底,李写了一封保证书,主要内容是:我答应老婆是因为我在婚姻中出轨了。如果再发生这种情况,我会放弃我所有的财产,净身出户,儿子由我抚养,特此保证。
2016年初,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双方购买的上述房屋及车辆归张女士所有;婚后双方的存款、股票、股权、理财产品等一切财产归张女士所有。
2019年9月,张女士与李因感情不合开始分居。2020年6月,张女士认为夫妻关系破裂,向汉阳区法院起诉,要求与李离婚。李同意离婚,但为了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他以12万元的价格卖掉了婚后买的车。
法院认为,本案中,张女士与李签署的《婚内财产协议》合法有效,李未经同意将车辆出售,所得价款应归张女士所有。李声称这笔钱用于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但没有提交证据证明。
近日,汉阳区法院判决允许张女士与李离婚,财产分割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李不得不支付张女士12万元的汽车销售款。
据该负责人介绍,随着个人财产类型的多样化,很多夫妻协商签订婚姻财产分割协议。一旦签署,对夫妻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除非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否则他们不能反悔。
来源:楚天都市报极限新闻
记者张立静通讯员张月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