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务员在婚姻中出轨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甚至会降职辞退;情节严重的,甚至开除公职,永不录用。
如果不涉及第三方的利益,就没有相关的处罚,更不用说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了。但是,如果双方因为出轨而离婚,女方有权向男方要求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公务员法》第53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四)拒不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的;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社会公众;
(七)贪污、受贿、行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有资产的;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活动,并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组织中兼任职务的;
(十五)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的;
(十六)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一)拒绝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二)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支持爱人;
(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