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子女抚养权的判断应以对子女成长的有利程度为依据。
两岁以下的儿童
这个年龄的孩子一般都没有断奶,还在吃奶,所以非常需要妈妈,因为母乳在这个时候对孩子的成长和免疫力有很大的帮助。
因此,对于这个年龄的孩子,在正常情况下,法院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母亲。
当然,没有绝对的东西。如果母亲属于以下情况,孩子的监护权将判给父亲:
(1)如果母亲患有顽固且难以治疗的疾病,或者患有其他非常严重的疾病,孩子不能和她一起生活,孩子的抚养权将判给父亲。
母亲没有责任感,但在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后,没有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她不能很好地照顾孩子,法院将重新考虑孩子的监护权,并将其判给她的父亲。
如果母亲有一些非常不好的习惯,比如不良的赌博、吸毒、私通等,不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父亲。
(4)当然,如果离婚后离婚双方能够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一致,也可以在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下,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二)两岁以上,但未成年的儿童
这个年龄段孩子的抚养权划分不会优先考虑母亲,而是根据各自的条件和家庭情况来判断孩子的抚养权。
当然,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优先授予儿童监护权:
(1)如果一方因绝育或生殖器官受伤而无法生育,孩子的监护权将优先于他。
(2)离婚前夫妻长期分居,如果孩子长期与其中一方共同生活,将孩子判给长期与他共同生活的一方,避免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给孩子带来不好的影响。
(3)虽然离婚双方均有生育能力,但其中一方尚未生育,而另一方有子女,或因新结婚有继子女,那么子女抚养权一般会优先给予无子女一方。
(4)离婚当事人中,一方很快重组家庭,获得了新的婚姻,而另一方一直找不到另一半,所以如果再婚,孩子的抚养权将优先给再婚困难的一方。
离异夫妻家庭情况相似,但如果父母中有一方身体比较硬朗,能帮忙照顾孩子,那么优先考虑这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