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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大家都知道,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配偶抚养费和子女抚养费等。那么你可能会问离婚协议是否真的具有法律效力。
1.离婚协议真的有法律效力吗
(一)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于一般民事合同和协议,其具有特殊性。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主体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和其他关于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显然,婚姻关系,包括婚姻中涉及的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应当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处理,而不是合同法的精神。
(二)离婚协议应为无效协议或效力待定协议。条件满足,协议生效,否则不生效。
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应当是一种有条件、有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符合条件才能生效。
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附带的条件是同意离婚,附带的期限是双方到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证。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只有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生效。
(3)离婚协议是在特定条件下产生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有一定的局限性。
作为协议,第一要求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第二要求必须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最后协议内容要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主体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及其他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
二、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中没有固定的标准和模式,只要写明双方的信息,把双方的诉求写清楚就行。离婚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子女与谁共同生活,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子女应承担的费用、支付方式和期限;
(3)共有财产的分割(分配给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解决住房问题;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援助方式和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探视权和另一方协助义务的实现方式;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载明的事项;
(9)双方签字(盖章或手印);
(十)订立离婚协议的时间。
三、离婚协议离婚程序
离婚需要出具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mainlandChina自愿离婚,大陆居民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和华侨在mainlandChina自愿离婚。男女双方都要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内地居民申请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本人结婚证;
(三)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申请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华侨和外国人,除应当出示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还应当出示本人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华侨和外国人还应当出示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应当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