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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
木子李:
和前夫在一起六年,我们还是离婚了。离婚原因:我们在婚姻进行到第四年的时候,开始频繁争吵。用前夫的话说我:你太作了。最终,实在吵累了且都不愿意对凑,所以,和平分手。
我们的家当比较好“分割”:两套房子,一人一套;存款也是平分;孩子留给了前夫。
虽然说我俩属于协商离婚且离婚当天也算“心平气和”。但是,真正离婚了,心里顿时空落落的。晚些时候,给前夫打电话,手机正在通话中;给前夫发微信,我已经不是他“好友”。
我对于这件事的认知:不能做夫妻,至少还能做朋友。
没想到,前夫竟然如此绝情。
木子李答读者问:
每个人对待前任的态度都会不一样。之前,我曾做过这样的调查:和前任分开后,还能做朋友吗?
答案自然不一致:有人觉得可以继续做朋友;有人觉得要老死不相往来。
所以,我们不应该用自己对待感情的方式,去衡量别人对待感情的方式。
关于你前夫在离婚之前还能和你心平气和的商量离婚的事情,是因为:他不想因为离婚的事情和你继续争吵。离婚后立马把你拉黑,是因为:不想再和你有任何纠缠。
你前夫太了解你的“作”了。否则,他也不会和你离婚。
其实,你前夫也挺窝火的:用了六年的青春,换取的是婚姻的失败。
你觉得你前夫想离婚吗?也只是攒够了失望而已。
在你们共同生活的六年时间里,你前夫应该对你有过太多的忍让吧?在忍无可忍的时候也和你发生过争吵。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希望你不要继续“作”下去,但是,你收敛了吗?
很多时候,人们对待感情就是这样:拥有的时候不珍惜,失去了,才觉得伤感。
现在,你和你前夫已经没有复婚的可能,所以,纠结他太过绝情,没有丝毫的意义。
你需要考虑的事情:反思自己这些年对待感情的态度,希望在下段感情来临之后,你能够“脱胎换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