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但司法审判中,已取消了“非法同居关系”,取而代之的是“同居关系”法律用语。生活中不被认可的同居关系分为两种类型:
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此种情况也较为普遍,也就是大家经常所说的婚外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即“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 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违反《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重婚罪。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