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长春的刘女士通过朋友介绍,在一家名为“同桌的你”的婚恋服务中心交纳了会费,并跟服务中心签订了合同,想寻找属于自己的爱情。之后服务中心给她介绍了很多人,刘女士都不太满意。于是,刘女士与店长沟通,想暂停一段时间,先不跟人见面了,把合同日期向后延续一下,对方当时也同意了,可前些天,她却突然接到了合同到期的通知。
消费者 刘女士:
在今年的5月20号,我通过朋友介绍来到至通尚都B座叫“同桌的你”一个婚介绍所,交了3000元钱,承诺给我介绍对象,当时也签了合同。
刘女士表示,在双方签订合同后,自己也通过介绍,见了几名男士,可最后都没有满意的结果。
消费者 刘女士:
见了能有五、六个吧,而且是就见第一面,就在他这儿两个人碰个面就完事了。
消费者 刘女士:
等到了今年7月底的时候,我跟他说,我这头有点事,就是先把咱们这个服务周期先暂停,当时他也同意了。
消费者 刘女士:
等到今年大概11月6日的时候,我再找他,他就不认这笔账了。
刘女士表示,对方说了,虽然合同到期了,但也会继续服务,可刘女士不想再继续了,想让对方退一部分钱,但沟通至今也没有结果。
随后,记者来到了“同桌的你”婚恋服务中心,可现场并没有工作人员,记者随即拨打了门上的预留电话。
“同桌的你”婚恋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
第一,当时的合同现在也过期了;第二,人员数也够了。所以她想退费的话,上法院可以起诉我,现在她已经对我造成骚扰了,我没有时间答复你。
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已经完成合同上的所有服务,期间刘女士想暂停一段时间,也是她的个人原因,他们至今仍会给刘女士继续服务,但无法退费。
最后沟通无果,刘女士表示,自己依旧会跟对方协商,直到有结果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