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离婚率连续递增,在离婚的时候,除了孩子,房子,财产的分割,还有债务也是夫妻离婚分配的一大部分。离婚后,原来的夫妻双方不仅关注的是婚内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婚内债务的分割也成了另外一个重点问题。
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前没有签署财产协议及明确书面约定的情况下,婚后夫妻两人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婚后产生的债务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态度的转变,很多年轻人会选择在婚前签署约定财产关系,在这样的前提下,婚后的有些债务是可以不用夫妻共同承担的。
王小姐在与前夫离婚前,丈夫私下办了多张信用卡和贷款参与赌博,离婚协议时,因王小姐不知有巨额欠债,两人约定财产和债务平分。离婚一年后,开始有人天天打电话找王小姐还钱。她应该还钱吗?
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债务的标准又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夫妻以共同名义对外举债。虽然以一方名义举债,但是另外一方知晓并同意的。
虽然以一方名义举债,但是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的。只要符合上面任意一个条件都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即使离婚了,双方也应当共同向债权人偿还。
那么,到底哪两种婚内债务不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呢?你知道吗?
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事实,以达到财产转移目的的,当第三方主张还债时,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其中一方与第三方签订借条,但借来的钱不知去向或并未用于夫妻双方生活必须,那么离婚后要求共同还钱的要求是不合法的。
比如说,村里的老李妻子,要和老李离婚,为了在离婚中能够分到更多的财产,因此串通自己的弟弟,编了一个自己欠弟弟十万元的借条。在离婚中,老李媳妇就主张这个欠款他们一人一半,老李应该给她弟弟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双方中其中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巨额欠债并参与赌博、吸毒或高利贷等犯法犯罪活动。在第三方要求还钱时,法院不支持双方承担债务,离婚协议即使约定共同还债也是以欺瞒手段在对方非自愿情况下签订的,无效。
比如说,村头的老王是一个赌鬼,因为赌博欠了不少钱,老王媳妇和老王闹离婚,离婚之后,老王因为赌博借的钱还需要老王媳妇偿还吗?答案当然是不用的,甚至是老王赌博借的钱,因为用途非法,因此这个借款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老王自己也不用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离婚后,只要能认定是夫妻一方的债务,那么另一方是不需要帮忙偿还的,但是法律是优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的。现在,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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