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取得的财产将会被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换句话说,“婚姻与财产相伴相生”,只有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才会被法律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而离婚后这段时间所得的财产,由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结束,因此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于两个人是假离婚,往往离婚后仍然一起同居生活,会自以为这期间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这样想那可就错了,不要等到对方“假戏真做”后,才发现新买的房子属于对方名下的个人财产,到时候可就追悔莫及了。
2.假离婚无法实现逃避共同债务的目的
《民法典》实施后,法律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上采用共债共签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只有夫妻双方都认可的负债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有一个例外,就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只要符合共债共签原则的债务想逃也逃不掉,想通过假离婚的方式逃避共同债务可没那么简单!
3.假离婚期间一方出轨,无法主张损害赔偿
由于假离婚期间的出轨,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婚外情”,因此无法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不具有请求损害赔偿的基础。除此以外,还有些夫妇为了保险起见,离婚前预先签订好了一份协议,其中约定“假离婚”期间不可以与他人谈恋爱或者结婚,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这样的约定由于涉及人身关系,因此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更无法直接依据该协议的约定主张损害赔偿。
4.假离婚带来信用风险
如今超高的房价对于大部分家庭来说都无法全款付清,买房还要通过银行贷款。而在贷款时,银行会通过多种途径如要求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查询个人征信报告等方式进行调查。如果发现采用欺诈的手段贷款买房,商业银行有权通过法律手段予以撤销,并随时提前收回贷款,而且购房者还将承担骗取贷款的法律责任。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民政部等31个部门签署《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加强了对假离婚这一行为的惩戒力度。说到底,假离婚属于不讲诚信的行为,既扰乱了国家宏观政策的落实,又破坏了社会的良好风气。
结语
如果一时冲动,仅仅为了一些利益而选择离婚,一旦有任何感情不和,都将演变成婚姻关系结束的导火索,破坏了两个人的感情基础,最终导致“假离婚”变成真离婚。因此,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利益所蒙蔽双眼,耽误了一生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