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人咨询了我们这样一个问题:夫妻双方分居已经超过两年,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否已经自动解除了?相信有这种疑问的人并不在少数,所以为了给广大网友答疑解惑,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这个问题。
首先,必须明确的一点是,无论是此前的婚姻法,还是现在的民法典,法律从来都没有规定过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就可以自动解除。
根据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婚姻关系的缔结,始于结婚登记。而婚姻关系的解除,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始于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始于法院作出解除婚姻关系的生效判决。在法律上,从来就没有关于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就会导致婚姻关系自动解除的规定。
在此前的婚姻法和现在的民法典中,均规定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的,可以作为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形。但是,这样的规定并非是说,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了,而是可以据此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双方离婚。
而我们都知道,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诉讼离婚中法院是否判决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关键。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则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感情尚没有破裂,还可以重归于好,则法院就不会判决双方离婚。
所以,即使夫妻双方已经分居满两年,夫妻一方想要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必须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已经分居满两年的证据,据此主张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进而要求解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
然后,法院在审查原告提供的证据之后,如果查明夫妻双方确已分居满两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那么,法院才会依法判决解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所以,大家以后不要再听信,夫妻双方长期分居就可以导致婚姻关系自动解除的说法了。
而且,夫妻分居满两年,只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并非是说只有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才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那么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协商不成,则夫妻任何一方均可以马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而不必等待分居满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