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要是想要结束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话,此时可以单方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那么向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手续,什么过程?
网友咨询:
我要起诉离婚,都需要哪些手续?
上海市和平律师事务所韩朝晖律师解答: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二、审理。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三、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上海市和平律师事务所韩朝晖律师解析: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离婚协议书;
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曾任人民法院法官十年,2006年开始律师执业,多年担任“法律服务进村居”顾问律师和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在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和涉及合同法、劳动法、公司法等相关商事纠纷的处理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以“遵循法律,讲求实效”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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