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张天发声明”话题冲上微博热搜榜第一。这份声明源于近日网上流传的一段张天与艺人陈奕辰聊天的音频,因为内容涉及两性关系,尺度较大,迅速引起网友热议。
原本两人只是不算知名的小明星,在今年的恋爱观察综艺节目《心动的信号2》中牵手成功,圈了不少CP粉。然而,好景不长。随着女方指责男方经济公司给男方立单身人设、阻碍他俩谈恋爱后,一段网传他俩的聊天录音曝光。音频内容主要是男方不断追问女方过往情史,女方承认自己和六个人发生过性关系,其中四个被男方定义为“炮友”。
事情发酵后,张天在微博上承认录音中确实是自己,并称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录音。在另一处社交平台上,她表示过去五年里date过六个人,其中两个后来变成了男友,自己“问心无愧”。乍一看,这是一场美式流行的dating文化与传统中国恋爱观的撞击。
不过,令网友群情激奋的是——恋爱中的隐私就这么曝光出来,还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记录的。这是不是一次十八线小明星的自我炒作?如果是,那么手段着实低劣,如果不是,那这些营销号是如何取得音频?又是谁录制了音频?
矛头指向了男方陈奕辰。被骂了一天的他发文回应,录音不是自己放出去的,自己也因录音外泄受到影响和困扰。
无论是谁偷录的对话,又是谁曝光到网上公开,这都是可耻的。
北京市司法局官方微博昨夜发文盘点《公民隐私权保护法规知多少》,罗列了我国关于保护公民隐私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其中,《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此外,《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款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这意味着对于普通人而言,当隐私权遭受侵犯时可以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起诉,或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协助。
不过,对公众人物来说,这两个做法都很难占到舆论的先机。就像张天承认录音属实后,得到了“私生活混乱”、“不自爱”的道德评判,此前古力娜扎和前任的亲密自拍被挖后,网友嘲讽她“作风放荡”。
“张天发声明”冲上微博热搜榜首
尤为可怕的是,这些偷拍、偷录的私密照片及音视频会成为要挟对方的筹码。韩国女星具荷拉状告家暴、且险因此事抑郁自杀的风波中,就有过一个令人愤慨的细节:男方手握她的性爱视频,并曾威胁她要把这些视频公开。今年9月初,《明日之子2》选手张嫮目被前女友张珂玄发长文控诉长期对其实施暴力和精神上的高压监控,其中也包含触目惊心的一点:男方手握着女方的“不雅照”,并时常威胁她会散布出去,还把她恶意塑造成私生活不检点的形象,直言就是要毁掉她。
有媒体就此事发表了投票“公开私密对话算侵犯隐私权吗?”,截至目前,已有9.5万人参与了投票,其中超八成网友认为“当然算,私密=隐私”。
昨晚,张天发声明,再次强调事先不知道与陈奕辰的聊天对话被录音,称对话发生在7月底到8月中旬之间,表示擅自公开录音已侵犯其隐私权,大肆传播后引发了公众对她个人生活的恶意揣测,要求泄露和发布录音者立即删除并停止散播,将会依法维权。
如今,个人信息泄露的方式层出不穷,很多人会通过泄露他人隐私赚取利益。当你遭遇个人隐私泄露该怎么处理呢?江苏淮安淮阴区司法局官方微博为网友整理了一份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