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经法院处理的离婚案件诉讼中,因为婚外情等因素造成的不在少数。在现实生活中,婚外情的发生通常比较谨慎小心,刻意避人耳目,使得另一方无法采集证据,通常采集到的争取也无法作为打官司的有效证据。律师对话第189期为大家邀请到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陶胜英律师为大家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一下陶胜英律师的对话内容。
律师对话:律师解答——哪些婚外情取证是合法的?
一、男方有婚外情向法院起诉离婚,一定能判离吗?
陶律师答:不一定会判决离婚。法院认定夫妻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时候婚外情的主张,男方予以否认,而缺乏充分证据支持;有时虽因婚外情事实产生矛盾,但夫妻还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存在,夫妻之间关系仍有得到改善的可能,法院也会据此视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而判决对离婚请求不予支持。
二、哪些婚外情取证是合法的?陶律师答:
证据的三性之一,是要求证据的合法性。婚外情的取证,注意只要不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那就都是合法的。例如捉奸在床的取证,若是在自家床上捉奸,获得的照片等证据自然是合法的;但若是私闯他人住宅去捉奸,从而非法获得的证据,不但因为缺乏合法性不被认定,还可能因为侵权,而被他人追究法律责任。在婚外情的取证上,建议最好还是采取让过错方书面自认的方式,这样是最直接和方便法院采纳和认定的。除此之外,还要注意多种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同时可以争取法官的自由心证。
三、因为男方婚外情,导致女方患上抑郁症,离婚时可以要求男方支付精神损失费吗?陶律师答:
可以要求,但法院不是一定会支持。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情况下导致的离婚,没有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若男方偶有婚外出轨行为,而非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女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在婚外情与抑郁症之间的因果关系本身就难以界定的情况下,也是比较难被支持的。
四、离婚时要青春损失费会被法院支持吗?陶律师答:
法律中没有 “青春损失费”的规定,也就是说请求青春损失费于法无据,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青春不是一种“权利”,不能因为双方的离婚就认为自己的“权利”受损而要求赔偿。即使不结婚,青春依然会流逝。即使青春有损失,也是双方都有损失。
五、男方出轨,双方离婚时女方生活上存在困难,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吗? 陶律师答:可以要求男方适当帮助,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女方利益,但不属于抚养费的范畴。《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此可见,夫妻之间为扶养关系,而非抚养关系。离婚时应考虑男女双方的实际情况,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予以解决。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并且从维护妇女权益的角度来看,也应充分考虑帮助生活困难的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