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下惠,是谁?
很多人会举手,“坐怀不乱”的男主。
除了“坐怀不乱”外,史料记载,柳下惠春秋时期人,名获,字子禽,又号柳下季,鲁国人。鲁大夫展无骇之子,与臧文仲同时。主要活动年代在鲁国庄、闵、僖、文四朝之间。被孔子称为“逸民”,又以其德行被视为儒家心目中的贤人:“臧文仲其窃位者与!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
那么,除了对其生平的记载外,被后人传的最响亮的“柳下惠坐怀不乱”,事实真是这样吗?
看这则故事的出处,有人会用毛亨注的《诗经·小雅·巷伯》那段描述:“子何不若柳下惠然,妪不逮门之女,国人不称其乱。”来说事。其实,更早的出处应该是《荀子·大略》,上面是这样说的:“柳下惠与后门者同衣,而不见疑,非一日之闻也。”其实,看这段文字,并无涉及任何女子。
但是,到了西汉初年大毛公毛亨的《毛诗故训传·巷伯》中,就有了一些故事原型:“昔者,颜叔子独处于室,邻之厘妇又独处于室......男子曰:‘柳下惠固可,吾固不可。吾将以吾不可,学柳下惠之可。’孔子曰:‘欲学柳下惠者,未有似于是也。’”自此,才有了“坐怀不乱”的雏形。
故事到了元代就更形象了,胡炳文的《纯正蒙求》中这么说:“鲁柳下惠,姓展名禽,远行夜宿都门外。时大寒,忽有女子来托宿,下惠恐其冻死,乃坐之于怀,以衣覆之,至晓不为乱。”稍晚些的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卷四·不乱附妄》中所用文笔更为简洁,意思倒没变,就说“坐怀不乱”。
对此,就有人怀疑了,一个故事为何要历经千年才算完整?
时隔这么多年,当然是找不到人证了,就算有文物出土,也无法证明当时的场景。于是,就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后面有人编了一个故事。甚至,还搬出了宋代理学的一套说辞,目的就为了当时的统治者服务,竭力鼓吹“男女授受不亲”。所以,才找出了一个千年前的人物,一来无法考证,二来此人在历史上的评价极高,用他来树立典型,效果自然不是一般的好。
这种说法看似有理,其实也经不起推敲。
首先,我们来谈谈时间,宋代理学的确讲究“男女相处之道”。不过,《纯正蒙求》、《南村辍耕录·卷四·不乱附妄》这两本书,一个是元代所著,一个是元末明初所著,是写给谁看的呢?
其次,如果真要宣扬“失节事大”,那么,这则故事难道不应该反过来写吗?某女子夜宿,任凭某男子“引诱”,不为心动,这样的情节才更符合要求。
既然故事起因在《毛诗故训传·巷伯》,那么,原文究竟写了些什么呢?
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故事:
柳下惠独居一室,隔壁一室也是一女子独居。于是,一日晚间,下了暴雨,女子的那间居室坏了,便去隔壁避雨。之后,柳下惠让她进了屋,点了蜡烛,等蜡烛燃灭,他缩于墙角。
这是故事的前半段,后半段说的是同样的场景。不过,男子换了他人,暴雨坏了房屋,女子提出同样的避雨要求,被拒。女子问,为何不能像柳下惠那样?男子回答很是干脆,我非柳下惠。
这明明就是一个讲男子自律克制的故事,但是,后人更喜欢将其理解为克制自己的情欲,若是没有强大意志力,一个男子怎能做到这一点呢?
看看柳下惠的做事原则,他在鲁国被三次罢官,人家劝他去别处谋职,他拒绝了。理由是:“做事太直,无论在哪个国家都会吃亏,并且,以一些不正当的方式来谋求富贵,并不是真正在为国家和社会做事,那我何必要离开自己的故土呢?”
所以,故事自始至终讲的只有一个道理,那就是中国传统道德上的“遵守”,夸赞的是柳下惠的品德。比如:《战国策·齐策四》中曾记载了一件事:
“昔者秦攻齐,令日:‘有敢去柳下季垄五十步而樵采者。死不赦’。”
秦攻齐时,因途中要经过柳下惠在鲁国的墓地,所以,秦军统帅就规定:在行军时,不得在柳下惠墓地五十步以内砍柴,违者处死。
由此可见,柳下惠在各诸侯国都很受尊敬。只是,大毛公用了一个世人都能读懂的故事来解读此理。于是,过了若干年后,本是蜷于墙角的男主,竟成了搂人在怀而能不乱其心的圣人。其实,看故事后来的设定,怕是只有元朝才可以实现了。因为,元朝并没有受到儒家中“男尊女卑”的太多影响,女子的地位相对宋朝而言倒是有了一些提高,从而体现了婚姻上的相对自由。
再仔细读读后来两个成型的小故事,明明是在说柳下惠在面对女色时不为所“惑”。其实,这是在劝诫男子,品行一定要端正,千年前的古人都能做到后来人要做到也不难。可见,故事成型于元代也能说得通,在社会风气颇为开放时,大家对于品德的检视会有所放松。其实,这不过是在教育大家,无论何时何地心中都需要有个道德的尺度,行事才不会出偏差罢了。
至于当年毛亨为何要说上这么个小故事,很难探究其原因了。不过,柳下惠那无可挑剔的品行,再来几段类似的故事,估计也不会有太多的人去质疑。
本就是行得正之人,行为哪会有偏差呢?
参考资料:
【《荀子·大略》、《南村辍耕录·卷四·不乱附妄》、《毛诗故训传·巷伯》、《战国策·齐策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