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政治理论学习,下班非常晚,从而打乱我想亲自做晚饭的计划。早上计划晚餐时分炒一盘菠菜,再吃一个馒头,于是早饭后开始掐菠菜。小时候听说小孩多吃菠菜补铁,还可以亮眼睛,现在才知没有科学依据。那时根本就没有科学一说,只要老人或父母怎么说的都被奉为金科玉律,譬如不能拉猫的尾巴,否则家中的梁上会掉蛇下来;要敬土地公公,不然生个儿子没屁眼……
如果我把这七想八想的心思用来学英语多好。我一边摘菠菜时,还在一边烧开水和洗茶,堪称“一箭三雕”。实际上,我还可以利用这个时段听听英语。我之所以没有这么做:一是激情不再,二是功利性犹存。但我给学生们上课时,多次提醒他们起床后就听英语,听不懂没有关系,关键是坚持听,好处如下:一是刺激语感;二是制造学习氛围,不知学生入耳入心否。
尽管今早没有听英语,英语学习倒是没有放弃,有时上课时也会飙出一二,有人说我作秀也罢,给学生树立榜样也罢,由他人说去吧。嘴巴长着,就是要说话的。当年我学英语可谓豪情万丈,甚至还用英语写网易博客,坚持长达8年之久,后来网易博客关掉了,我的激情正好消退,也就不再写英语日记,汉语日记倒是一如既往,并坚持到今,收获多多。
从北院回南院觉得有点累,做晚饭之事就免了。今天刚好是周末,自己给自己放一次假也在情理之中。考虑到自己烧菜的话太费时间,索性就在楼下吃后回家写武汉日记。可是吃饱了、喝足了,写日记的激情却衰退不少,分析的是吃得太好之故。余华的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中的许三观是在卖血之后才有钱换到猪肝吃,而我只要用饭卡一刷就轻而易举吃到了。如果我像许三观一样无钱买猪肝吃,写日记的劲头就会足多了。今天我算是做了一回试验,感受十分深刻,看来“嚼得菜根,百事可为”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原来富裕的物质生活的确可以磨损一个人的锐气,难怪林则徐说“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过。”
往日我是写完了日记之后才烧菜做饭或吃饭,因此写作速度较快,如今却像难产,我以为是猪肝惹的祸。实际上,猪肝与金钱一样是没有原罪的,根子还是是吃猪肝和使金钱的人。
如今写点什么好呢?是写教室之外,还是教室之内的故事,拿不定主意。前者的活动并不新鲜,无非是在课间操玩单双杠,学生也在一旁玩耍。一个学生要看我手中的老茧,我就听他的话,把手掌撑开给他看,并提醒他说你看清我的掌纹没有。这个学生不懂什么叫掌纹,我就告诉他,其他几位同学听到后立马围了过来看稀奇。对此,我自我解嘲地说原来我不仅在课堂内传授知识,在课堂之外也不放过。我对他们说“双十一张友文”是典型的断掌纹。俗话说:“男儿断掌千斤两,女子断掌过房养。”
关于掌纹、手相学算不算知识,我不能断定,但是让学生知晓一下也并非坏事。至于掌纹在有生之年能否改变,我不得而知,专门研究手相学可能知道一二,但是人的面相是完全可以改变,这个与人的心性有关,这一点应该不会错。譬如有的人利用手中的公权做了愧心事,整天会提心吊胆,哪怕退休了,心也是虚的,面相就不可能好,脸上绝对不会流光溢彩,气血也不会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