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被执行死刑前4小时,记者在其监室里,与他面对面地交流。
文强在开庭前就多次悔过,不但有书面的悔过书,还有悔过的录像资料。
重庆市委党校在一个处级干部培训班上播放了一段视频资料,其中包括文强的《悔过书》。在录像中,文强声泪俱下的啼哭着说:“人活着不就是一日三餐,睡觉一张床嘛,为什么这些简单的道理要到最后才明白,为什么要到失去的时候才知道什么是最宝贵的。”
《悔过书》仅一页纸,数百字,手书而成:
“我到现在才明白,薄.....书记说‘当干部,一要干活,二要干净’一席话的含义,但是现在都晚了……”
“我对不起九泉之下的父母。父母让我做个好官,但我让他们失望了。”
“我是被下了几个套:老板下了套,我糊涂钻;部下下了套,我勇敢钻;女人下了套,我乐意钻;朋友下了套,我仗义钻……”
2010年4月14日,一审宣判文强因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文强之妻周晓亚在听到判决后,当庭失声痛哭,瘫软在地。
一审判决后,涉及文强案的5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诉。
在二审法庭上,文强一开始对一审法庭依法、客观、公正的判决表示尊重。文强一再表示,一审法院对一些犯罪事实认定有误、部分事实性质认定不准确,导致量刑过重,同时,自己在接受审查期间,主动交代罪行,自己也写过悔过书、认罪态度较好,85%以上的罪行都是在双规期间主动交代的,同时还检举了一些犯罪线索,希望法庭能从轻判决。
2010年5月20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二审进行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文强案二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后,将提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如果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通过,则会被立即执行,如果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则转为死刑缓期执行。二审宣判前一天的5月19日,文强的辩护律师之一宣东就已得知二审会维持原判,他的观点和在二审时辩护的一样:文强被判死刑,量刑过重。宣东说:“从全国范围来看,首先,文强的金额不大,前中石化的老总陈同海受贿一个亿,也是判的死缓。其次,文强的职位并不算高。再者,说他受贿情节特别严重,他没有"索贿",也不是"不拿钱不办事",也没有"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而在当天二审宣判前,文强最后一次会见律师宣东时,文强可能已经预感到二审可能要维持原判,心里应该是有所准备。文强对律师说:“杀我也行,但程序上也太快了吧。”他表示,并没有有意识去做危害社会的事情,他说他的要求不高,“给我一条命也行”,“应该考虑我这么多年来为国家作出的贡献”。他还说道“我死了,也会有人怀念我的”。同时,文强要律师转告亲属:要善待谢才萍和周晓亚。文强还认为自己对不起其他的很多亲属,自己犯罪,影响了一些亲属的工作和生活,还要律师转达他的歉意。二审宣判后,文强的律师向法院提出要求,能否让文强夫妇见个面,因为他们以后几乎没有机会见面了。但是法院经过研究后,没有批准他们的见面。
二审宣判仍然是死刑后,文强在狱中一直精神萎靡不振,每天都显得情绪低落,寝食难安。在监舍,监管人员除与其在生活上有所接触外,按规定并无案情或思想上的交流,但他的情绪变化、一举一动都在监管人员密切关注下,一直在预防他会想不开。
据《大公报》报道,而在他最后的日子里,文强做的就是一笔一划的用最工整的美术字给重庆市的一些领导写悔过信和思念儿子。文强开始在监狱每天一笔一划的用最工整的美术字给重庆市的一些领导写悔过信,“他的字写得真是不错,有书法功底,以前从来没有看见过他字写得这么好,估计这些悔过信是文强当官以来写得最认真的东西了。”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他也常常提出要见儿子,很想他。”
2010年7月7日文强被执行死刑。不过,即使当天早上去往重庆高院庭审最高院宣判前,文强任然认为自己不会被判死刑。
来源:重案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