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在中国是一个文化现象。在过去物资不够丰富的年代,“吃饭没有”,曾经是一种寒暄问候语,意思跟“你好”差不多。
现在我们早已进入物质极大丰富的时代,如果还有人问你“吃饭没有”?大多数人的反应会是:“还没,吃啥,去哪里吃”。
这个时代真的对吃货太友好了,吃的花样多,且吃饭可以解决很多问题:谈生意,饭桌上谈;好友聚会,饭桌上聚;谈恋爱,边吃边谈……几乎任何事情,都可以和“吃”挂钩,在吃的过程中逐渐解决。
甚至,当遇到了法律纠纷,一些人找到律师后的第一句话居然是:“XX律师,你什么时候方便,我们一起吃个便饭?边吃边聊”。
应该说,大部分律师都是比较忙的,很多律师一开始是拒绝的,只是由于各种原因,最后还是去了。实践证明,饭局适合解决其他问题,却不大适合解决法律问题,原因如下:
1.需要咨询律师的,往往是自己搞不定的复杂案件。
2.复杂案件,如果由客户自己介绍案情,客户往往会只挑选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说,不够全面;且客户对法律缺乏了解,对法律事实的理解也存在偏差;
3.复杂案件,应该查阅第一手资料,才能全面掌握案情,清楚“有利点”和“不利点”都有哪些?而饭桌上,桌上早已堆满了各种菜肴,资料只能见缝插针的看,或者手忙脚乱的看,都比较费劲。
4.复杂案件,涉及到的法律规定往往比较复杂,需要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意见;
5.复杂的案件,可能存在法律空白,需要整理或检索相关案例,梳理司法实践中的观点;
6.查阅第一手资料、法律梳理、案例检索……,这些都比较适合在办公室用电脑完成,不适合在饭桌上进行。
7.如果律师没有经过以上步骤,直接凭经验给出解答,有时会因为知识盲点的存在,导致解答出现偏差。
8.如果律师无法给出解答,或者给出的解答客户不满意、不理解,律师的压力会很大,饭桌上的饭菜顿时不香了。
9.饭桌上一般没法进行精确的“利益冲突”搜索,如果之后发现客户存在利益冲突,无法接受委托,将导致双方时间和精力的浪费。
法律问题可大可小,对于复杂案件的咨询,更是一门技术活。为了提高律师的解答效率和准确率,建议最好还是将咨询的地点放在律师的办公场所比较合适:
首先,律师可以在办公桌上看第一手的证据资料、文书材料,并根据自己的法律知识,给出全面分析——介绍清楚有哪些有利点,哪些不利点,让客户对自己的法律地位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其次,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件,律师可以在电脑上进行法律法规及案例的检索,寻找司法部门的主流观点,给客户参考,减少客户维权过程中的“盲目性”,从而有的放矢,精准打击。
第三,客户可以直观地了解律师工作的真实场景,了解律师是怎么工作的,把重点放在专业性上,而不是寄希望于“找关系”。
第四,客户决定委托的,可以现场签订合同,减少交通成本、沟通成本。
最后,客户在律师办公场所咨询,律师可以用OA系统对利益冲突进行查询,确认不存在利益冲突,才提供法律服务。
作者简介:
黄维升律师,深圳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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