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对于酒驾的新闻可谓是层出不穷,刚有湖南娄底宝马女司机酒驾撞到人后,挂人拖行的新闻都已经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在这事件中实属令人在震惊之余,还实属有点气愤了。酒驾的行为不仅是对于他人不负责,更是对自己不负责,谁想到在这风口浪尖,还有人在这时候酒驾,说出的理由竟然令人惊掉了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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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个查酒驾的视频引发了关注。
云南澄江,女子杨某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她声称自己没喝酒,脸红是因为“刚刚贴了面膜”,有酒味是因为“刚刚亲过一个喝了高度酒的人”
经检测,
杨某体内酒精数值为70mg/100ml。她未满18岁,没有驾驶证,最后被罚款2400元,并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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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得有些好笑,涉世不深的人带着一股清澈的愚蠢。我都不敢这么编!看来酒后麻痹神经后各种奇言妙语
酒后驾驶真的是不能够心存侥幸。有了第一次就会侥幸第二次,直到出事情或者被查处为止。就像出轨一样,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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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心存侥幸的行为,甚至还能够传染给其他人,让别人觉得,既然ta可以,为啥我不可以呢。于是跟风模仿。
对于社会来说,这种酒驾可能查不到的心存侥幸心理是不可取的。
那么酒驾的人都会存在什么心理呢?
我们结合了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查处酒驾行为的时候,酒驾人表现出来的心理和大家讲讲其酒驾人还存在的心理。
1、侥幸心里作祟
总有人感觉喝酒开车不会被人查,但是大家喝酒开车不是被人查才注意的,是为了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才查的,很多人感觉在一些节日前,高级交警也得需要过节日,所以相关的检查就会变少,于是就喝酒开车上路。但是这样的心理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前提:检查酒驾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禁止酒驾是为了他人和驾驶员的生命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社会秩序。不管有没有交警检查,司机都不能酒驾,这是一个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关注生命的意识。
2、自以为有“保护伞”心理
在查处的409起酒驾中,大约有50%的人认为自己在新绛生长了多年,多少都能够找到关系逃避处罚,可这些人哪里知道,对于呼气检测的,呼气结果显示的同时,4G执法记录仪就将呼吸结果上传到了警务平台;对于抽血检测的,血样采集、送检及保存实行全程监管。就算能托关系找到领导或者认识的交警,也不会有人对酒驾的违法行为网开一面。因为一旦网开一面,涉事民警将涉嫌渎职,甚至触犯刑法。据统计,2020年1—7月份,我大队民警共拒绝说情者200余人次,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自以为酒量很高的心理
酒驾的人都有超乎常人的自信,半斤不脸红,一斤心不跳,二斤倒不了!感觉自己喝酒很厉害,就算喝了酒也是秋名山车神。认为自己喝了酒,一样能开车到达目的地,就算遇到了突发的事件,自己也可以从容应对、沉着处理。但是事实证明。酒驾的人已经忘记了酒精能够麻痹人的神经、让人变得迟钝。出了事,你就不感觉自己的技术好了,酒量高了。
4、自以为经验老到的心理
驾龄在一年以下的很少出现酒驾,而驾龄在五到二十年的司机则是酒驾行为的高发人群。但是大家知不知道这么一句话,淹死的都是会水的,酒精入体后,它并不知道你的驾龄,而正是因为驾龄高、自信度高,导致了重视度低、防范心理差,进一步导致事故多发。
5、借酒“除烦恼”心理
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会碰到一些烦心事,尤其是如今的年轻人,常因赡养老人、养儿育女、买房买车等方面的经济压力较大与家人发生“口角”,这种对抗心理产生后,往往会躲在一个所谓安静的地方或者邀请几个朋友去饭店借酒消愁,酒后驾车。殊不知,这样的“消愁”只能是越消越愁,既触犯了法律,又要受到经济处罚,一旦被查,便会悔恨终生,怨天尤人。2020年7月23时45分,我大队民警在文庙路口依法对一辆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满嘴酒味,遂用酒精检测仪对其检测,显示酒精含量为77mg /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后在民警对其询问中得知,该驾驶人持有B2驾驶证,在一家运输公司跑运输赚钱,当日出车回到家后,与妻子因偿还房贷问题发生争吵,便独自一人来到县城一饭店喝了两瓶啤酒,不料回家途中被查。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且暂扣6个月,并将B2型驾驶证降为C型驾驶证的处罚决定。这位驾驶人万万没想到,本想借酒“除烦恼”,结果却从此丢了“饭碗”。
6、“家门口”不会被查心理
据我们在办理酒驾案件过程中询问驾驶人得知,一部分驾驶人还有这样一种心理,他们认为酒店离家很近,喝酒之后驾车,不可能就那么倒霉恰巧在很短的路程遇到交警,因而便无所顾忌,酒后驾车。2020年3月31日21时05分左右,我大队在县城北环路查获一名驾驶人涉嫌酒驾,便将其带到大队办案区。经检测,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5.6mg/100ml。后经询问,这位驾驶人承认当晚20时40分自己与朋友在县城一夜市喝完酒后,心想夜市离家仅有1000米左右的路程,便驾车返家,没想到还是被执勤交警查处,只好自认倒霉。
7、半夜“最安全”心理
今年以来,随着对酒驾夜查力度的不断加大,致使城区内的酒驾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然而,一些“酒坛”爱好者却自作聪明,把酒驾路段逐渐向农村道路延伸,把时间段向“零时”以后延伸,原因是农村道路半夜以后不会有交警路查,这个时间段酒驾也最为安全。鉴于此种心理,一些人不是自觉拒绝酒驾,而是把“酒场”选在了农村集镇的饭店,最终还是因酒驾被查。7月26日我大队查处的11起酒驾违法,都是半夜以后在农村道路查获的。
8、“演戏法”对付交警心理
“演戏法”即民警在对酒驾嫌疑人进行酒精测试时不但不积极配合,反而采用装病、现场晕倒急需抢救的方法对付交警,妄想逃避处罚。尽管这种驾驶人不多见,但仍给交警的正常执法带来一定的难度。2020年5月14日21时25分,我大队民警在新桥收费站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时,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违法行为。当民警用酒精检测仪对其酒精含量检测时,该驾驶人突然倒地,双眼紧闭,两腿直蹬,好一幅突发急病模样。面对此情,民警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其送到医院。经检查,该驾驶人一切正常,纯属逢场“演戏”。鉴于此,民警根据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2mg/100ml,所驾摩托车无牌无证的违法事实,依法对该驾驶人作出相应的处罚,并作为典型通报全县。
很明显,事件中的女主是属于“演戏法”对付交警的心理,拒绝酒驾、严查酒驾、杜绝酒驾才是对我们自身的负责。
湖南娄底酒驾事件就是肇事司机偏要往“致人于死地”这条路走,一个为家庭奔波的女人,竟然被他人撞到后逃逸拖行1公里,在城市这种柏油路上拖行1公里!我们为什么对酒驾行为保持如此愤怒的心情呢?
这里引用罗翔老师一段话就能知道了
“我们为什么对此类案件愤怒,因为我们都是血肉之躯,同情他人就是同情自己。我们希望法律能够保护我们,让我们不至于成为下一个热点事件的被害人,被人伤害与侮辱。因此,法律一定要捍卫人的尊严,倡导对人的尊重,任何物化践踏人格尊严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