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丈夫结婚的时候公婆提供了一套婚房。房子是公婆全款买的。就是了,丈夫一个人的名字。说到底就是丈夫一个人的房子,不过丈夫和我结婚之后,房子就算我们一起的了
我:结婚后公婆要过来和我们一起住,因为她们说为了买这套房,他们把自己的房子卖掉了,但是我不乐意,因为婚前说好不会一起出的现在反悔了吗,但又想到公婆出了钱不容易,所以让他们住也不会这么样,于是公婆住进来了
公婆住进来之后就把什么都指示我干。别人对儿子媳妇都很好,可我呢,便成了家里的保姆被呼来唤去的
还有更过分的,找我要生活费,说房子是他们的。我住在这边要交点生活费,算是孝敬他们
这凭什么呢,房产证上写的是丈夫的名字,房子就是丈夫的,而我是丈夫的老婆,这房子就是我们的。现在找我要生活费不合适吧
于是我就跟婆婆吵架了,两人都不肯让步,丈夫只要上来劝阻,最终找服跟我商量说要给他们父母买个小房子住,我说什么也不同意,这明明就是婆婆不对,凭什么要让我让步呢
因为这件事情丈夫就跟我离婚了,他给了我两个选择,一是交生活费二是买小房子。如果不行就跟我离婚,我真是很委屈,住着自己的房子,还要我交钱,可离婚又不想出钱,我也不想我该怎么办呢,为什么丈夫就不能维护我呢,想想就有点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