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到现在家庭暴力案为什么难办是什么原因呢这个话题,相信很多小伙伴都是非常有兴趣了解的吧,因为这个话题也是近期非常火热的,那么既然现在大家都想要知道家庭暴力案为什么难办是什么原因呢呢,小编也是到网上收集了一些与家庭暴力案为什么难办是什么原因呢相关的信息,那么下面分享给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1.社会公众对家庭暴力认识不足,导致取证难
对于家庭暴力,社会公众的观念仍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上,导致律师向受害妇女亲朋邻居乃至居委会工作人员取证时,他们含糊其词,甚至拒绝作证,造成取证困难,受害妇女权利难以保障。
2.公安人员缺乏社会性别观念,立案不及时,导致鉴定难
多数派出所的公安人员对家庭暴力案件不能及时立案侦查,不给受害人出具委托鉴定函。律师说,因没有法医鉴定书,就无法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
3.家庭暴力立法不完善,对家庭暴力行为认定难、刑事处罚难
目前我国没有针对家庭暴力的专门证据法规则,通常是适用普通案件的证据规则。而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很少有目击证人,单凭受害人陈述又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给法院认定家庭暴力行为带来困难,使很多家庭暴力案件因缺乏证据无法立案。
4.对施暴者进行难
现行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一些受害妇女希望,在遭受家庭暴力时法律能对丈夫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而现在公安机关或居委会能做的只是让施暴丈夫写保证书,形不成任何约束力,有的丈夫可能前脚写了保证书,后脚回家继续施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