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风气待这样的离婚,在现在的社会风气,外人眼中,老公如果没做错什么事情,而女生喜欢上别的男生,这样的行为是对婚姻的不忠诚,一定会受到外人的批评。但套用一句剧中的话:「管他们去死,喜欢就是喜欢,还管这么多?累不累?」如果为了一纸婚约,而让下辈子人生都过得遗憾,可能真的会后悔。
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忠于自己的感觉会更好,如果因为婚约而虚情假意的维持婚姻,对夫妻双方或孩子都不是一个好选择,应该选择更有智慧的方式。
不过,法律并不保障这样的离婚,在我国离婚中有三种离婚手续:协议离婚、调解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基本上两人同意签字就可以走后续的流程。而至于调解离婚及诉讼离婚,就需要经过调解委员会或法院的审理。
在法律中,除非夫妻一方有严重的过失或者重大问题,否则是不能离婚的。所以如果婚姻中,男或女方很用心经营婚姻,而女或男方却感情淡了、遇到更好的人。这样的条件下女方要诉请离婚,几乎是不可能成功的。
讲白话一点,就是以下情境男女对调也适用,特此声明,如果老公偷吃小三想离婚但老婆没对不起老公也不想离婚,法官很大机率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所以这种情况,只能採用双方好好沟通的协议离婚来进行,为两人婚姻留下一个好聚好散的身影。
我就是出轨然后移情别恋,就算不离婚会怎样?会被告。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就会被控告通姦罪、妨碍家庭等罪名,之后就会有跑不完的法庭、不断撕裂的生活重複上演。所以如果真的结婚之后才发现对方是「错」的人,从法律面建议先不要找新对象,然后好好沟通协议离婚,因为仅仅是感情淡了、感觉不对这种理由,是很难说动法官判准离婚的当然实际案例还是要与律师沟通才会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