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聊聊一篇关于面对家暴如何正确的维护自身安全的文章,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面对家暴如何正确的维护自身安全,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1、福建男子家暴成性
都说虎毒不食子,但3岁半的乐乐(化名)与4个月大的弟弟,却一直被恶父虐待。7月3日凌晨,乐乐父亲林某强酒后回家,再次施暴,他先是将乐乐摔在地上,又把乐乐的头按进马桶,最后还将乐乐从二楼阳台扔下;幸好在一旁的乐乐的母亲王某冲上前,接住了孩子。王某带着两个儿子从家中逃出并报警。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妇联等部门也已伸出援手。
29岁的王某与31岁的林某强结婚四五年了,婚后发现丈夫有暴力倾向,“不仅打我、打孩子,连我的公公婆婆,他也打”。提到儿子林某强,乐乐的奶奶郭*姆向小编哭诉,“如果他不被判重刑,两个孙子的日子怎么过?”郭*姆说,林某强在家中排行老大,还曾用衣服勒过自己弟弟的脖子。
王某说,这几年她一直在忍,因为担心如果离婚,孩子会判给丈夫。王某说,林某强以前出海打工,如今白天睡觉,晚上出去喝酒,都不工作。王某怀小儿子前,在企业上班,如今为照顾两个孩子,也辞了工作。
2、面对家暴该如何维护自身安全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2015年12月27日,我国正式通过了《反家庭暴力法》,使得备受社会关注的家暴问题首次得到了专门性法律的保护,本法的出台对于如何面对家庭暴力和怎样维护受害者的权益均有重要意义。
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并且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受到家庭暴力的儿童,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儿童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对于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与此同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但这最重要的是,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一定要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其他家庭成员的权益,让施暴者得到应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