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聊聊一篇关于遭受家庭暴力的婚姻可以申请离婚吗的文章,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遭受家庭暴力的婚姻可以申请离婚吗,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离婚的标准及法定的离婚事由。离婚的标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明确规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5、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
“家庭暴力”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法律离婚事由,一旦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之间存在家庭暴力,那么依法可推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因此家暴的受害者起诉离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家庭暴力一方面伤害了夫妻感情,一方面造成受害人一方身体和心灵的创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离婚双方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因此离婚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依法能得到相应的离婚赔偿。
此外,如果家庭暴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以依法另案起诉要求施暴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