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丈夫长期在外地工作,家里又没有长辈可以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刘云只好辞掉了工作专心在家带娃。丈夫“我养你啊”的承诺还在耳边回荡,然而仅仅是过了几个月,丈夫就开始需要三催四请才给生活费,到后来甚至两三个月才给一回,这使得已经失去了经济来源的刘云陷入困扰之中,明明是你当初想让我回归家庭好好带孩子的,怎么现在就成了我求着你给生活费了呢?
这是现代社会所存在的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女方在家生孩子带娃,男方在外赚钱养家。女方在婚前及结婚初始往往还有自己的工作和社交圈,但是自从有了孩子,就可能为孩子放弃了自己的事业,也慢慢与社会脱节。
这时如果男方不体谅女方对于家庭的付出,反而一心认为家里的钱全是自己挣的,女人和孩子的日常开销都得靠自己。那对于女方来说,可谓是心寒至极了。但如果再出现像上述事件那样,男方少给甚至不给提供生活费的情况,对女方来说可以说是雪上加霜了。
男方应该给女方生活费吗?
从法律角度来讲,只要双方没有对婚内财产作出约定,那么男方挣的钱有一半是女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因此,男方应当给女方和孩子生活费的。
男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怎么办?
那么如果男方不履行扶养义务,女方应该怎么应对呢?
请求有关部门调解
当夫妻间因履行扶养义务问题发生争议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追索扶养费的民事诉讼,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强制有扶养义务的夫妻一方履行扶养义务,这是夫妻一方采用司法救济的方法维护其权利,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义务人履行扶养义务,必要时,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审理扶养纠纷所做出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均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请求人民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
夫妻一方不履行法定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致使需要扶养一方陷入生活无着落的境地,从而构成遗弃罪的,则在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时亦不免除其应当继续承担的扶养义务。
以上就是男方是否应该给女方生活费以及当男方不给女方生活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女方应该怎么办的主要内容。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在茫茫人海中,两个人能共同组成家庭,成为彼此一辈子的依靠,这是两人莫大的缘分。夫妻之间应当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关爱,相互扶持,懂得感恩对方对于自己、对于家庭的付出,才能相濡以沫白头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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