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少人认为,女方娘家要的彩礼钱,应该给女方拿着,而且大多数女方的父母也不会要这笔钱的,女方娘家之所以会要彩礼,其一是因为风俗及娘家面子问题,其二是女方的娘家想给自己女儿要一些婚后的启动资金。那到底彩礼钱,有的还有红包钱,应该是有谁来保管呢,其实谁拿都是有一定道理的。
现在结婚要给彩礼钱是从中国旧社会中一直保留下来的风俗习惯,并且这个习惯已经在中国是根深蒂固的了。
一、结婚彩礼钱归女方父母
彩礼又称之为“聘礼”,就是结婚前男方给女方家的钱或者物,本意上是感谢女方父母这么多年把女儿养大成人的意思。
女方父母养大一个女儿不容易,不仅要供女儿上学,而且在吃穿住行方面也不能亏待她,好不容易养大的女儿,到了一定的年龄还要嫁人,不能呆在自己的身边。因此大部分地区的彩礼钱都是给女方父母的,是男方对女方父母养大女儿的一种感谢。
所以这个钱应该是归属与女方的财产,是属于娘家的。至于女方父母是把这个钱留着自己养老,还是暂时替女儿保管着,或者是直接给女儿,又或者有的女方父母会再加一点给小两口。不管哪一种方式那是女方父母的事,彩礼的决定权是在女方父母那。
二、结婚彩礼钱归女方自己
彩礼钱归女儿,有些地方的风俗习惯,男方直接将结婚彩礼钱交给新娘,这种比较直接。父母为了让新人有一个较为富裕的生活,将彩礼钱给了自己的女儿让其自由分配,这种情况在中国的彩礼钱上是最常见的。
虽然彩礼是男方给女方父母的聘礼,但一般女方父母很少会动用这笔钱。要么就是嫁妆回礼给男方,要么就会偷偷塞给女儿,少不得会交代一句:“这钱你自己收好,当做自己的私房钱,以备临时有要用钱的地方。”而且彩礼本来就是给女方父母的,父母是心疼自己女儿才给女儿。
三、彩礼钱是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在当下就是小两口成家后的共同生活基金,用来经营自己的小家庭。
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说呢情感专家 | 莫循解析:
那些彩礼钱,红包钱,无论在谁的手上保管着,不也都是由自己人拿着么,钱怎么跑也跑不到外人手里去的,所以也不必过于纠结,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关于彩礼和红包的一切问题,两个家庭都是可以提前好好进行交流和沟通的,毕竟彩礼钱并不是衡量男女双方感情的标准,可不要因为彩礼的事情而破坏了一段感情啊。关于这些方面的问题,还想具体了解可以联系我们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