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如何形成》是一本由黄国信著作,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9,页数:21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市场如何形成》精选点评:
传统关系网络和政府干预机制通过制度非正式运行形成双轨制黑市,很符合观察到的中国一些市场现象
综述部分牵涉太广,后文的分析又太过具体。但是问题和分析视角很有意思。案例中的市场可以分若干层次,作者着重讲了政府政策搭建出来的私盐市场,其实还可以看到在政策之外的私盐交易——虽然这些私盐交易的价格也受官盐价格影响。总的来说的确是一个有趣的尝试。
簡單概括本書的主要內容:不想採用邏輯推理,而是希望通過歷史分析來說明傳統中國的市場何以形成。接下來以清代私鹽貿易為例。歷史學者可能大多在做類似的工作,這也是我們所擅長的。
作者的野心有点太大,但是篇幅有点承受不了这样的重量,于是光是文献综述来回答这个大命题就要费去极大的功夫,之于后面的中国案例,就没法展开太详细说。
单薄 逻辑不是非常通顺。 原因和结果不是一个层面上的问题, 区位谬误。
到底该怎么提问题
对波兰尼的解释感觉把波兰尼矮化趋同于新制度经济史研究了。明明诺斯等人可是狠批过波兰尼,认为他的概念存在悖论的啊。
一天就读完的小册子。内容,怎么说呢,虽然选题是很不错的,但为了观点而观点,不顾事实和歪曲误用理论的问题也实在太严重了。首先就是没有区分空间意义上的市场和制度意义上的市场,所以一会儿抽象一会儿具体,造成误解。第二是为了说明盐市具有一定的市场倾向,仅凭食盐供给是满足“市场容量”的就说它是市场化的这也太睁着眼睛说瞎话了!计划经济的票证供给也能满足“市场容量”,它是市场吗?第三,对官盐运销制度没有搞清楚就硬要去推理私盐了,可知私盐与走私性质相同,就是管制下的逃避?走私逃的是什么?是管制更是税!所以官盐的核心问题是盐税,高盐税!结果呢,作者说核心是什么,是纲法!纲法是什么?明清以来的专商引岸目的是维护纲常吗?这简直是笑话!专商维护的是就地收盐税!说到这里,我觉得本书实在没什么意义了。
虽是薄薄一册,但提出了很好的问题,书写则是很清晰规范的论文范式:文献回顾、提出观点、结合案例分析。作者似过分注重如何在更大的层次上进行理论对话,而对中国历史中的具体情形考虑略不足。不过在这个框架下可以进行更进一步的讨论。
没有说明白。感觉就是在刚性的制度外面利用人情逐利。
《市场如何形成》读后感(一):书本内容简皙
作者前一部分的文献综述部分论述了市场形成的集中理论,有古典经济理论、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新制度经济学、市场嵌入理论对于市场形成的描述。
作者从中国经验出发,搜集关于清代私盐市场的资料,认为中国传统市场的形成模式是:
1、基于传统文化体系的人际关系网络和国家参与与干预的制度结构的市场形成路径与策略是传统中国市场形成的基本逻辑。
2、基于传统文化体系的人际关系网络和国家参与与干预的制度结构的市场形成路径与策略,在清代私盐贸易体系中,形成了路径依赖。
3、制度的非正正式运作是这种路径依赖形成的关键。
私盐市场的形成依旧离不开官方市场的渠道、制度支持。自汉武帝时实行盐铁官营到清代,似乎传统市场与官方市场就是密不可分的。
《市场如何形成》读后感(二):.
【内容的引入】开头提出一个问题:市场是怎么来的?究竟是如亚当斯密所言,是天然形成的;还是如社会学家们说的,是根植于社会中,“制造”出来的?
【书里面说了什么】作者试图用这个问题,来链接到他对于清朝私盐市场的研究。作者在湖南和广东的交界处进行了田野调查。在清朝的时候,在湖南和广东的交界处衡州虽然属于用“淮盐”的地方,但是却有大量的“粤盐”进入,前者属于官方规定的官盐,后者是“私盐”。作者进行了一些官员和大家族的族谱的阅读调查后认为,衡州之所以能够有大量的私盐进入,是因为广东的某商人潘某串通湖南的官员(这两个人是同乡关系),由于倒卖私盐有利可图,使得大量粤盐进入衡州。
【书试图证明的观点】作者用这个案例来说明,中国这种传统的私人的市场的形成是在官方制度下形成的市场,是对官方已有市场的路径依赖,它不是自发形成的,是根植于中国的这种关系网络和已有的制度下形成的。所以它用这个案例证明了一些社会学家的观点,即“市场嵌入社会”。换句话来说,不是市场自发就能形成,在这个案例下,要有原有官方制度形成的销售网络,还要有能够帮助私盐盛行的这种connection。
【读者对书的评价】回到作者试图证明的这个问题,市场是形成的,还是后天依赖于某种制度形成的?作者的回答是后者。但是这本书的问题在于,这个案例真的能证明他想要证明的这个观点吗?似乎不可以。逻辑很简单:如果制度不存在、如果官商之间的connection不存在,这个私盐会不会存在?——会的,仍然有盐的买卖,只是名字不再是私盐or官盐。所以我想,用这个案例去论证地下市场和正式市场之间的关系反而更合适,而不是去说市场是否能够自发形成。
《市场如何形成》读后感(三):讀後雜記
黃老師身為中山大學歷史系教授,專重於明清鹽業史,而學統系於華南學派,故而有此歷史人類學嘗試的小書。該書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作理論的鋪墊,大篇幅介紹關於市場形成之理論脈絡,從亞當·斯密之古典經濟學(市場的形成是自然的人類行為的結果),到哈耶克為代表之新自由主義經濟學(市場是人類行為而非人類設計的秩序),到新制度經濟學(強調市場的形成需要一系列複雜的制度構建),再到波蘭尼(互惠、再分配、家計三種類型,市場嵌入社會),最後用符平之天平來統束,再在符平之「政治-結構框架」基礎上作更深入的研究,探討中國市場形成的「邏輯與機制」,以及由此發展的「市場形成路徑和路徑依賴」。而其經驗事實即用清朝嘉道年間粵鹽作為「私鹽」滲透入淮鹽區之湖南南部之過程,著重以鹽商潘進所留之文本揭示其不僅是「官鹽」與「私鹽」之間的市場邏輯而已,更有人情關係運作、粵鹽與淮鹽相關官員的稅課爭奪,是經典的小視角之草蛇灰線鋪陳出宏大之主題。而第三部分則結合理論與實證以收束全文,得出其結論「清代私鹽乃至傳統中國市場選擇的是基於傳統文化體系的人際關係網路和國家參與與干預的制度結構的形成路徑與策略,簡稱網路與結構路徑,而這一路徑形成了相當強大的路徑依賴,成為傳統中國市場形成與秩序的基本邏輯」,算是對波蘭尼基於「人類學對大洋洲和非洲部落社會的研究成果,以及西方中世紀的歷史經驗」所得出結論的中國範式的補充。 筆者陋見,黃老師有極好之問題意識,此研究亦有創榛闢莽之效,然書本之最終呈現無疑是令人失望的。理論意識極佳,所援實證極妙,確是經典的歷史人類學範式,然終其文本處處可現的是當理論與實證相結合時的那種「生硬感」,根源在於過度用力,而欠缺了尋找實證嵌入理論的結點(其實作者已經找到了,但是他一定要將其放在符合第一部分所梳理的脈絡當中去尋找其合理性,有強為比附西方理論之感)。是故呈現出的景象,仿佛作者在套用一套數學公式行文,顯得步步為營邏輯充分,卻將真正的主線埋沒於無盡的長篇累牘之中,再加上文筆欠佳,致使原本可妙趣橫生的出彩,泯滅於喋喋不休的諸如「路徑依賴」、「邏輯」、「嵌入」之類的詞語贅述之中,仿佛是用了論文生成器湊字數一樣,殊為可惜。
《市场如何形成》读后感(四):摘要
故事是这样的,本书分析清朝一段时间内,湖南南部的盐市场。
中国古代,政府一直控制盐的生产以及销售,形成垄断,从而得到垄断利润。教科书上也说,对于一个完全没有弹性的需求,增税不会导致社会福利损失,消费者会完全付掉增加的税收。这是个多么好的商品。在清朝的中后叶,湖南南部大多流行着广东过来的走私盐,而理论上这些城市消费的应该是两淮地区的官方盐。
因为盐的销量是两淮盐场官员的考核内容,他们有很强的动机去遏制广东走私过来的盐,但是一直没有成功。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湖南省某些官员和广东省北部的盐商代表是乡谊,盐商代表说动了湖南的一些地方官员,对走私活动忽视(贿赂这些湖南官员是必然的);二,为什么湖南省的盐商代表,特别是湖南南部的盐商代表不生气呢?因为湖南省的盐销售很特殊,大家都是去省城批发,至于销售地是没有限制的(所以没有被固定在湖南南部的盐商代表),所以那些湖南省的盐商代表就不会往南部销售,即使他们想在湖南南部销售,他们的价格也是高于走私盐的,没有优势。而且他们生气也用处不大,因为主政的官员已经接受广东方面的贿赂;三,湖南官员在这个一体通销的分销制度下,某个州县的盐卖的怎么样不影响其考核;四,涉及到广东盐场的官员以及广东省的官员,他们维护自己盐场的利益,因为走私到湖南南部的盐都来自他们的官方盐场,他们希望走私越多越好,是他们的功绩,所以他们有很强的动机为走私谋方便,比如在皇帝面前侃侃而谈,怼两淮官员的说法,比如为走私搞些方便(两淮盐是熟盐,煮过之后是是灰色的,而广东盐是生盐是白色的,所以广东盐走私到湖南南部是很容易被发现的;广东的地方官员向皇帝进书,说广东盐往北运的时候,船底以及担子底下的盐是黑色的,卖不出去,为了卖出去,建议把这些盐煮熟卖,皇帝同意了,结果湖广边界出了很多官方的煮盐场,煮好再走私到湖南去,就没办法分辨是两淮盐还是广东盐)。
这里面还有个好玩的,就是两淮盐场申请把湖南几个县划到广东盐场,从而降低考核的标准。但是湖南南部那几个县的官员以及乡绅,联合向皇帝上书,说希望这几个县市属于两淮盐场比较好,巴拉巴拉一通。皇帝就没有同意重新划分盐场的销售地。
《市场如何形成》读后感(五):中国古代有“市场经济”吗?
维舟/文
在近代欧美学者对中国的论述中,常有一些让人感到费解的论断,最著名的便是“中国无宗教”和“中国无城市”(韦伯语)。曾有国内学者撰文表达不满(显然也兼困惑),认为这简直是睁眼说瞎话,是西方人凭恃着帝国主义心态,无视中国宗教、城市存在的事实。然而,要说像韦伯这样的一流学者犯这样低级的错误是不可思议的,他们这些论断的真实含义,仅是在一个比较研究的框架内,指出中国没有对等于西方社会的概念:“宗教”是指基督教那样有专职神职人员的制度化宗教、“城市”则是指有着市民自治权利的城市。理查德·拉克曼在《国家与权力》中甚至还说过“仅仅五百年前,国家在绝大多数地区并不存在”——很多社会学者都会赞同他这个观点,因为这里的“国家”也是特指在境内垄断征税、暴力与合法性等整套机制的现代政治组织。
就此或许也可以说,在漫长的历史上,“中国无市场”,因为按照古典经济学的基本理论预设,“市场”本身就是一个独立分化且自我规范的领域,按自身的经济规律运作,对它的任何人为干预都是扭曲。显然,这种理想型的资本主义市场体系在中国史上从未出现过。这就变成了这样一些问题:中国有“市场”吗?有的话,是什么样的“市场”?这个“市场”如果不符合古典经济学的界定,那么这是一种次级形态,还是对原有理论的挑战或补足?这意味着,对此的思考必然伴随着对经典理论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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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市场体系
毫无疑问,中国是有“市场”的。但以往的经济学理论在谈到“市场”时,都隐藏着自己未加界定的预设,因此黄国信在回答“市场如何形成”时,首先回顾了从亚当·斯密、恩格斯,到哈耶克、波兰尼等人所说的“市场”究竟是什么意思。这是非常精彩的文献综述,只有在这样梳理的基础上,才能看清中国经验的意义:中国这种历来注重国家介入经济活动的模式,究竟是例外,还是更具普遍性?
实际上,很多人早已质疑古典经济学中理想型的资本主义市场模式,这种批判最初还不是来自经济学内部,而是人类学、社会学方面的侧翼狙击火力。对人类学来说,经济活动是嵌入在社会中的一个活动,贸易从来都不是纯粹的商品、利益交换,还包含着社会关系的再生产,这在对原始社会的观察研究中比比皆是。人类学家马歇尔·萨林斯虽然在《石器时代经济学》(1972)中谦称“我对经济学极其无知”,但雄辩地证明了“资本主义并不是人类历史上与生俱来的经济方式,而人类社会更普遍的经济方式也不是资本主义”——这句话看似理所当然,但对许多人来说却是当头一棒,人们被迫正视一个事实:经济活动是文化序列中一个不可分割的领域,并没有一个完全分化的理想型“市场”像雅典娜那样一出生就全副武装跳出来。把“市场”看作是完全自主地按经济规律运作的特殊领域的观念,不仅是一种理论建构,本质上还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
与此相关的,自1970年代以来,对古典理论基本前提的反思还包含另一个侧面,那就是:既然像市场、社会等都不能说是自主、分化的领域,那么就不能忽视其它力量(尤其是国家)所起到的作用。1985年由希达·斯考切波主编的《找回国家》(BringtheStateBackin)就表达了这样一种关切:以往的社会学研究大多以“社会”为中心视角,尽管知道国家对社会有重大影响,却没能真正重视国家的行为主体身份,关注国家“如何通过其政策及其与社会集团模式化的关系来影响政治和社会过程”。正因此,她强调要“找回国家”,而其中“令现代社会科学家最为着迷的国家行为还是对经济过程的干预”。
不过,这些反思大体上是社会科学的学者们更感兴趣,经济学理论的城堡仍然很少敞开大门。黄国信的《市场如何形成》虽然看似是从很小的案例(清代食盐走私)出发,却有着很大的理论雄心,旨在参与这一理论对话。他无意挑战经济学理论,只是试图指出:利用价格机制进行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既不是市场形成的唯一形态,也不是其最初形态,相反,对于未能自发产生资本主义的那些传统社会来说,国家可能在其中扮演相当主动的角色。
这是一种已有市场交换基础,但离资本主义统一市场又有相当大距离的“市场”。由于经济活动深深地嵌入在社会中,因而政治力量、社会习俗与惯例都能对经济施加强大的影响,这种传统市场的逻辑无法简单塞入西方经济学的理论模型。就清代食盐走私的案例而言,他强调指出,清代官盐虽然无法脱离专卖体系,但其运作其实存在明显的市场化导向;而私盐虽然更为市场化,其实却同样需要与官方合作。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他进而认为:“由于传统中国市场受到国家的强烈干预,直接与政府操控的官盐贸易联系在一起的私盐贸易可以被看作探讨传统中国市场形成问题的最佳实验场。”
确实,中国早熟的国家力量很早就介入经济活动,在周代已有专职官员掌控市场物价。无论是赞成国家干预(如《管子》、《商君书》)还是反对国家干预(如《孟子》、《荀子》)的文献,都清楚证明先秦时代的国家对贸易和产业进行积极的干预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独立的、具有自我身份意识的商人群体很难涌现。尽管这表明从一开始,经济活动在中国就是深深嵌入社会的,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干预本身的强度是随着国家遭遇挑战的强度而变化的。
在黄国信的理论架构里,“国家”是一个抽象的存在,似乎没有内在矛盾、没有不同时代的变动,只是干预市场的一个恒定不变的外部力量。他虽然提到晋商与清廷的政商勾结有着深厚的运作逻辑,但并未把国家视为一个行为主体去理解其干预经济活动的逻辑本身。简言之,中国传统的国家在介入市场时,有着多重彼此冲突的目的,既要汲取财力供应政府开支,又要遵循儒家道德经济学的原则,不能“与民争利”。汉代管理国家财政的大司农,其职能便是“供军国之用”,这种财政视角下的国家是寄生性的,涉入经济的目的绝不是为了促进经济本身;儒家所坚持的则是在适度汲取的基础上维持人民生活的有序运作,其逻辑同样是非经济的。
在此,他敏锐地洞察了“市场”在各家论述中的不同涵义,却忘了去界定“国家”的不同角色。当他引述经济学家约翰·希克斯的观点,认为国家在欧洲市场经济演进过程中扮演了两次关键性介入(古希腊城邦促进外貌、近代民族国家确立制度创新)时,并未比较得出:这与传统中国的国家角色颇有不同。商业的深入发展需要两个条件(保护财产权、保证合同履约),但这都不是历代中国王朝关心的事务。这个“国家”显然不是现代经济中国家的角色,即便它能够无意中创造出统一的全国性市场,但它能催生出市场经济吗?
有选择的调控型干预
理解了传统中国国家介入经济活动的逻辑之后,我们就能理解另一个关键点:这种介入本身是有选择的。因为历代王朝都要不断平衡两个不同的重点,一是汲取财力以供军国之用,二是不能危及社会稳定(如商人发财后获得声望物品,破坏社会等级制)。这在历代盐铁专卖的管理中清晰可见,而这却是黄国信未能充分考虑到的。
实际上,就中国历史上国家干预经济活动而言,食盐走私这个案例本身就不见得是最具代表性意义的,因为自汉代以来,食盐专卖就是极其特殊的,直至晚清仍是国家正收中除土地税之外最大的收入来源。不仅如此,西汉盐铁虽然都是专卖,但管理方式却很不一样,铁业是包产包销,从生产到流通全都由国家掌控;但盐业只是包购包销,政府只管流通领域,生产依然交给民间,但到宋代盐榷,政府已控制从生产到运销的全过程。食盐产地有限、又是民生必需品,因而成为各朝所倚重的财源,酒榷、茶榷都不曾盛行这么久过,其它大宗贸易如油料、丝绸、土布,也未遭如此强烈的干预。
国家独占盐利的基本动机,是为了支持政府财政开支,朱熹曾根据自己在福建州县的任职经历指出,卖盐一事乃是州县的财计根本。虽然官盐定价也不能太离谱,然而在遇到战乱等财政困难时,其偏离程度就愈加明显。虽然黄国信以清代的案例证明,清代私盐的定价往往受制于官盐定价,但他计算出的相关系数0.8103,恐怕是承平时期的状况;南宋时由于军费、财政开支浩繁,强化通过官盐汲取民财,据朱熹等人的记载,私盐仅为官盐定价的一半。
私盐价格之所以能低,不仅仅是由于“逃避了一切课征浮费”。梁庚尧在《南宋盐榷:食盐产销与政府控制》一书中指出,官盐价高质次,是因运输成本也会计入盐价,既有雇用船稍、脚夫的费用,又有指定的销售地和固定的路程,不能就近抄捷径;此外,官盐在运输、储藏和配销过程中,常遭偷盗,混入其它杂质。相比而言,私盐之所以能与官盐竞争,也不仅是因为价格较低这一项而已,也在于私贩者出于经济利益,为了争取市场有强烈的动力去迎合消费者的需求,而这是官盐所无的,因为官盐制度原先的目的就不是为了赢得市场竞争。
清代的私盐流通中,寻求与官方的合作,确实是“私盐商最为典型且有效的行为方式”;然而历史地看,这也是因为清代国家对社会的掌控力达到了空前严密的程度。与官方合作,对徽商、晋商等大商人而言是不二法门,但盐枭、海盗对政府介入市场的反应则是采取直接对抗的方式——在国家力量衰落的年代尤其如此。“剿”与“抚”的尺度因而一直是两难,正如梁庚尧所言:“政府缉私组织的宽容松懈助长私盐的盛行,妨碍官盐的销路,减少了财政的收入,而当政府为了财政的需要而加强盐禁时,却又容易引起盐寇的动乱,带来社会的动荡。这是在食盐榷卖政策下,南宋政府所处的困境。”
因此,在私商与政府的博弈中,他们并非只有和政府合作一途;历史上朝廷也极少像清廷那样有力地控制一切渠道,更多时候,都有大臣本着儒家观点,从民生立论来反对太过严苛的干预,因为如果私商没有活动的空间将铤而走险激成盗乱。这也是中国历史进程与欧洲最不一样的地方:国家可以通过不同程度的“调控”,确保社会经济活动不至于脱离控制而独立分化出来。但是无论如何,传统中国从未有人主张“让市场的归市场,国家的归国家”。这种干预的形态本身就基于一种静态的社会秩序设想,“市场”不过是个被调控的客体;而在一个开放、多变的动态市场上,同时代的西欧政治精英们则时刻不忘,自己才是那个无法完全控制经济发展过程的客体。
这无疑也是一个关键所在:在世界历史上,像中国这样有着如此强大、持久国家力量的社会极为罕见,其它国家或许也想这么做,但办不到。在17-19世纪的美国,政府也曾试图建立与印第安人之间的贸易点,而对私人皮毛商通过许可证制度加以控制,然而最终完全无法与后者竞争,而联邦政府也缺乏强制推行的力量。当然本书讨论清代食盐走私,其根本兴趣不在历史本身,而是参与理论对话,但问题在于,这可能既不是一个有代表性的案例,而中国的情形本身可能也相当特殊。当然,这确实有助于我们理解清代中国一种特殊的市场逻辑,但也因此更让我们看清:这种市场逻辑本身无法自发地演化出古典经济学意义上的那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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