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摆时光》是一本由[英]扎迪·史密斯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65,页数:45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摇摆时光》精选点评:
是我的救命书,但是感觉没有救到。
除了中间部分闪回章节有点生硬,以及非洲那个有点闹剧式的插曲,其他都可以说气势如虹,这个混血美女能用简洁语言构建出繁复而流动的情节,多元的身份多元的文化及边缘的叙事带来特别的视角。
这一部能看出作者对西方左翼的明显关注,女性主义、人类学和发展学的几大主题贯穿始终。书中的两条主线宛如钟摆,正如书名一样,在过去和未来之间来回摆动,并最终贴合在一起。虽然这特殊的结构给阅读体验设置了障碍(不走心的翻译make it worse),但行文仍然充满智慧和洞察力。感谢Zadie书写这个时代!
真相显露在我面前:我总是依附于别人的光,我从未有过自己的光。我的生活是影子。——小说中这样的话,具有杀伤力,大部分人的生活都是影子吧~
两条线的摇摆式行文并没有给阅读带来多大的障碍 倒是 读完觉得 不论是对友谊的关注 还是对肤色、个人价值等更“重”主题的探讨 都有点浅尝则止 总觉得浮于表面 有点想什么都抓到但给我看到的又十分模糊的印象 个人不是非常喜欢
一开始讲小时候的故事很好看,然后就猝不及防地急转直下,难看死了!就这样还做梦想拿布克奖
故事性不够,内容有点儿散乱。
太无聊了
其实很明显能够体会到主人公与童年好友特雷西之间的关系,你会知道“我”始终嫉妒特雷西,但是当面临成人世界,面临分道扬镳的命运,天各一方的时候,也在全书走到中断,我突然像主人公一样开始怀念与期待见到特雷西,渴望多一点她的叙述。 两段分开的叙述,第二段仿佛是穿普拉达的女王的小跟班最后终于做到了艾米的顶级助理,然而助理仅仅是助理,相互依赖却又始终听命于人的生活并不是“我想要的”,大家都很清楚。
今年截止目前最好的一本
《摇摆时光》读后感(一):写作,和舞蹈一样,是对所有人敞开的艺术形式之一
《格兰塔》“英国最佳青年小说家”扎迪·史密斯最新力作,“伦敦西北区三部曲”终章,《摇摆时光》讲述了两个同样出生在伦敦西北区的童年好友,长大后日益疏远,逐渐走上不同的人生轨迹的故事,也见证了两代女性在这世上寻求自我归属的不易旅程。
正如乔伊斯和都柏林之间的关系,扎迪·史密斯是一个属于伦敦的作家。自从移居纽约后,她以额外的细致笔触勾勒出这座城市的脉缕,写出了迄今为止以它为主题的最好的作品。
《摇摆时光》读后感(二):苦痛显然到处都有
关于种族问题的永恒矛盾,关于娱乐至死与网络时代的精神困境;在“简单明了的结论”与“需要切实付出去仔细体会的事实”,我们愿意接受前者。
主人公在非洲参观象征奴隶历史的景点试图寻找自己的“过去”那一段特别触动我:
“我妈常对我说,所有的路都会回到那里,可此时此刻在这片大陆著名的一角,我体会到它并非是什么特例,而不过是普遍规律中的一个案例。这里,弱肉强食:形式各异的强(当地的,种族的,部落的,皇家的,民族的,世界的,经济的)欺凌形式各异的弱,无一例外,就连最小的女孩也不放过。可又有哪里不是这样呢?这个世界从头到脚沾满了血。……我等待着人们期望在这种地方体验的宣泄之情来临,可我无法相信我的部族的苦难唯有这里才有,唯有这个地方才有,苦痛显然到处都有……”
我想到了某著名建筑师做的犹太博物馆。所有的苦痛历史,真的能被自行扭曲塑造的空间所凝练和表达么?它能象征多少?如果说我是去寻找一段追溯过去的奇妙体验,那它和付钱去游乐园体验一个项目有什么区别?入口……铺垫……转折……高潮……顿悟……难道这不可笑吗,是否有一个空间,承载了这一切?我们到底应该如何对待过去,而对于一个建筑师来说他又该做什么?
对于这些我还没有答案。
“我觉得真该哭一哭,可当我将目光转向上面的小窗酝酿情绪时,我看见官方导游肚皮朝下躺在地上,三颗牙的嘴巴几乎挡住了所有(地下室小天窗)的光线”
“你们会感受到痛苦。你们需要独自待一会儿。等你们感受完痛苦,我在外面等你们。”
《摇摆时光》读后感(三):写给成年人的故事
在奔向不惑之年的路上,回想起自己的童年到中年,仿佛只是一瞬间,每一天都过得那么快。曾经觉得是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其实只在生命中留下了些微痕迹。带来悲伤、失落的记忆被大脑扔到了深处,渐渐淡忘;而愉快、激动的记忆恍若老照片,任岁月流逝,沾上薄灰,变得不再那么令人心潮澎湃。
这就是长大吧。
还有那些曾经出现过的人。不知不觉间,再也听不到他们的消息,无论有多爱,无论有多恨。渐渐的,面目也变得模糊,名字也被忘记了,如果再次相遇,彼此甚至认不出对方。而且,很奇怪的,和父母之间似乎也在不知不觉间和解了;在某个瞬间,惊觉自己变得越来越像父辈,神态、语气,也许还有心态。
这大概也是长大吧。
现实与过往的交织成了今天的我们,就像日与夜,光与影,就像《摇摆时光》里的童年伙伴特蕾西和顶头上司艾米。自小拥有舞蹈天赋的特蕾西是“我”最好的朋友,就算母亲反对也没有关系;多年之后,久未谋面的两人不仅友情不再,陌生如路人,观念和生活也出现了很大差异。童年时二人无比崇拜的偶像艾米,突然有一天闯入了“我”的生活,“我”成了她的助理,处理她的一切琐事;然而在协调艾米援助非洲各项事务的过程中,二人最终分道扬镳,“我”甚至还做出了挟私报复这种事。
我们以为自己的生活会一如既往地有条不紊,以为自己在困境面前会不忘初心,以为自己总是能排除万难勇往直前,在未来的一天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扎迪·史密斯让书中角色代替自己,评价道:“我们可以说艾米生活在泡沫里,你的朋友也是,你也是,可能每个人都是这样。无非是泡沫的大小不同,也许还有……泡沫的薄膜的厚度。”她让我们看到了那层薄膜破裂后的现实,光鲜亮丽的世界轰然倒塌,有人心灰意冷,有人暴跳如雷。
一无所有的“我”又回到出生地,去看望了即将告别人世的母亲。这位一生好强的女人历尽辛苦,在政界占据了一席天地。曾几何时,没有什么政治觉悟的“我”既是她的希望寄托,又是“她”生活中的累赘,“我”和母亲的关系一直都不亲密。然而,这一次“我”仿佛是与母亲和解,与过去的自己和解,“我”开始像母亲一样,决定做点什么,“也许可以提供别的东西,更简单、更有诚意的东西,虽然达不到我妈救困扶危的高度,但总好于什么也不做”。
“音乐一变,舞蹈也变”,时光匆匆如流水,这一次,“我”是真正长大了。
在《摇摆时光》中,扎迪·史密斯说道,“若想在这个世界有所建树,就需要那样思考问题”:“把自己当作陌生人看待,对自己保持独立的,不偏不倚的视角”。她反复地拖着读者在童年与成年之间往返,忙忙碌碌,就像身陷一个怪圈一样举步维艰。而身处文字之外的我们,正因此有了脱离当下的视角,回望过往,专注当下。
《摇摆时光》读后感(四):女人
特蕾西是这样的女孩,她耀眼、狂野、身上披挂着时髦的东西,她很漂亮,像是黑皮肤的秀兰邓波,她说一不二,我在她的身边习惯了也乐于服从,她决定玩什么游戏,听哪首歌 ,看哪个录影带,她是被大人叮嘱离她远点的小孩,是那种和男生嬉笑打骂的姑娘,大人说,她走的路不了太远,因为她破碎的家庭,失败的父母,一切都是明摆着的。
特蕾西有天赋,我看得一清二楚,她七岁、十岁、十五岁的样子,我见证过,她每个细胞都会舞蹈,她有梦想,牛皮吹的很大,在她有关想象力的游戏里,她构建了许许多多吸引人的故事。
不管承认与否,孩子的世界等级分明,他们根据肤色、种族、财富、街区……分成了一个个小团体,有的人太过普通不被注意,而特蕾西是被孤立的,被所有白人、黑人、混血姑娘孤立,她用不屑的神情和放肆的嬉笑回击,她总能在一片混乱中直击要害,或许她知道,这些小孩的义正言辞都是虚伪透顶的把戏。
二十二岁的特蕾西让男人着迷,剧组里有权势的男人像狗一样匍匐在她脚下,听她不耐烦的训斥,她永远是盛装打扮,性感迷人,好像一生都会如此。
还是孩子时的特蕾西,对于父亲回家时打砸吵骂的可怕声响充耳不闻,她低头玩吃人豆豆的游戏,始终不曾抬起过头,在特蕾西的描述中,爸爸是迈克尔杰克逊的伴舞,随着他到世界各地巡演,她的爸爸为她建了最美的房子,她最终会离开这个街区,这个鬼地方。
那天,蹲了七个月的班房的特蕾西爸爸出来了,他在街道上呼唤特蕾西,我们两个小女孩被他牵着手一起走在主干道上,她爸爸衣着时髦,身体自带着律动和节奏,特蕾西容光焕发,他爸爸一口气给我们买了好几张唱片,看到她爸爸,我忽然想,特蕾西关于他父亲的说辞,虽然我明明知道是假的,但我也坚信是真的,给迈克尔伴舞,周游世界,美丽的房子,完全可能,完全可以。
我的妈妈热爱学习,生活上却不行,她每天想着的是能有时间读书、进步。我的爸爸关心我,他为我包扎伤口,做午餐,照顾我、陪伴我,他是个胸无大志的人,最终,他俩分道扬镳,他似乎始终爱着她,她最后说他是个好人。
特蕾西在成年后,描述自己的早年生活,说自己成长在单亲家庭,这是她小时候从未承认的,她的妈妈让她都选商店彩页上的玩具,给她买最新式的芭蕾舞鞋和纱裙,她的房间漂亮极了,窗帘有打褶的装饰,大部分时间,那里有纯女性家庭的安静气息,她的父亲或许始终就住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和许多非婚生的孩子和朋克的妻子在一起。
到底谁该为特蕾西的人生负责,开始时,我的妈妈断言特蕾西的人生悲剧,后来证明她说得如此准确,但当时,幼小的我觉得那种忘乎所以的断言如此刺痛,在我的妈妈生命的最后时刻,是什么让她负疚不已,可能是特蕾西一封封控诉的邮件,她说当时我们应该帮助她,我说谁知道她到底是否需要帮助,她对谁都不说。
即便对谁都没有说,但大人们知道她的人生,他们没有帮助她不是吗,她活在编织的谎言里,荒废了自己的才华,没人指导,没人依靠。
作为女人,婚姻生活有很大可能是可悲的,孩子牵扯着你,把你困在世界的一隅,虽然长大后,他们与你的话题所剩寥寥。
童年的友谊,有命运的成分,这在于我参与了她的人生,也在于对她后来的悲喜,我内心中永远存有柔情。
《摇摆时光》读后感(五):人生总得有点不一样
读《摇摆时光》,一下子就爱上了主人公的母亲——尽管以第一人称口述的主人公像所有青春期的孩子一样,止不住对母亲或明或暗地吐槽:她独立有主见,可在主人公眼里,自己做什么都不能令母亲满意;她争分夺秒地追求自己的理想,可能并不能给主人公巨细靡遗的慈母式关爱;她生怕女儿走错道,才时刻提防着女儿与不“合适”的人为伍。但抛开母亲的身份——其实这点很困难——她会在等候女儿上课时刷完半本书,在忙碌的育儿同时以“读X页书”来衡量时间的长度,会乐此不疲地学习那些与生存无关的“不必要的技能”。她是如此鲜活,即便是不认可她的女儿,也承认她跟其他的父母不一样。一面是愈演愈烈的争吵,一面是主人公记录下的五味杂陈的时光,她哪里只是讨厌母亲呢?
在扎迪·史密斯笔下,“摇摆”的不光是对母亲的看法,不光是敏感的少女时期,还有无数的选择、无数过客和无数的一体两面。在多样化的世界里,人生就像一次次的站队,曾经接近的会变得疏离,曾经遥不可及的会变得接近,意想不到的改悄悄酝酿,每一步都难以衡量得失。
小说开头,讲述了主人公和闺蜜特蕾西的少女时光。乍看之下,她们没什么两样:一样的形容、一样的肤色、出双入对、一起学习舞蹈。可她们又很不一样,特蕾西早早表现出了舞蹈天赋,“我”却平平无奇;同一街区的其他少女或都难逃早婚早育的宿命,“我”却在母亲的影响下走上了“学霸”之路;旁人眼里的不同更像是一种成见,失窃时无端被怀疑的是单亲家庭的特蕾西,而不是“高知”家庭的我。形影不离的两人,是不可能互换身份的,玩着同一个游戏、跳着同一支张扬的舞蹈,舞不进彼此的人生。
未来让姑娘们惊讶,意外重逢时,特蕾西的确还在跳舞,不过她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配角,“我”才是更接近巨星的那个人,成为了两人少女时代偶像的助理。但这亦只是表象:一个艰难地在讨生活;一人在别人精心粉饰的面具下窥刺,方可探知一星半点真心。所谓能量、所谓责任、所谓慈善,皆不如坦诚相对思无邪。正因如此,我才认识到自己与特蕾西始终不断的羁绊,就算被伤害也觉珍贵的情感,就像双胞胎里先松手的那一个:“无论她做什么,我知道都是对我的评判。我曾是她的姐妹,我对她有神圣的责任。即使天下只有她和我知道、承认,也算真理。”
彼时,她们虽还不知肤色意味着什么(“我”着迷于黑人与音乐的联系),不懂母亲竭力铺平怎样的道路,不在乎学校里的条条框框,又何尝不是在用力摸索,在幻想的舞台上勾勒未来!特蕾西想象中那个在替迈克尔·杰克逊伴舞的父亲;很少被关心、被书写,却历历有人传承的舞步;尚未企及的暗示性舞蹈;“隐秘莫测的才能的交换、力量的交换”;分开后反而越来越强烈、不断回响的预示的旋律……生活是且编且跳的舞蹈,万一乱了节奏,也要巧妙补救,与合拍的人共舞,亦未尽雷同,何况其他!
小说中的“我”没有名字,她是母亲想要逃离一种生活的寄托,是闺蜜憧憬一种不可能图景的力量,是习惯了世俗游戏规则的人失落却熟悉的回忆,是在失衡的社会中弱者企图与强者调和的渴望。没有什么生而注定的命运,时光之轮快速飞转的时候,必须很努力才能挣脱既定的轨道,摇摆向不同的人生,未卜它是否更好,却更忠于内心。主人公很早便总结出,“天生就会的东西”无法取悦母亲,那不能叫做才华。我们自己做主,自己前行,人生总得有点不一样。
——扎迪·史密斯《摇摆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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