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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司法解释 二及补充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汇总更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订阅公号后可查阅所需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修正)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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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二 最高院〈婚姻法〉解释 民法典婚姻法解释一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二十四条规定为“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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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内容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